——大學生被醉漢追進校園毆打,反擊竟被刑事拘留!
——引發網絡輿論後專案組介入,事件或將迎來轉機!
4月14日晚上,濟南市公安局對媒體表示,他們已成立高規格的專案組,對“大學生與罪犯沖突被刑拘”案提級辦理。這麽一來,這位大學生終于有救了!
見義勇爲打傷人事發時間是3月31日晚上,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院的小超和另外兩名同學,發現有三名醉漢隔著柵欄調戲一名女同學。
小超三人當即進行了阻止,三名醉漢惱羞成怒,掙脫保安沖進校園追打小超,小超被掐住脖子,反擊時一拳將醉漢撂倒。
事發次日攤大事當天晚上,警方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定性爲互毆,雙方達成了和解。萬萬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小超攤上了大事:
濟南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卻突然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他下達了刑事拘留通知書,原因是調解完成後,被打的醉漢被診斷爲腦疝,做了開顱手術,醉漢家人把小超告了。
網友炸鍋討說法先是見義勇爲保護同學,然後正當防衛保護自己,這麽棒的小夥子怎麽就被刑事拘留了?這個處理結果讓網友們一下子就炸鍋了,紛紛跑到評論區討要說法,甚至很多律師也都站在了小超的一邊,認爲這是不能再標准的正當防衛行爲。
網友們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小超還是一個在校大學生,如果因爲這事進了監獄,那這輩子不就毀了嗎?況且,誰能保證自己不會遇上事,到時候誰還敢正當防衛?
五個疑問待解答高新區分局的辦案水平遭到這麽大的質疑,濟南市公安局終于重視起來了,他們成立了由多個警種組成的專家組進駐高新區分局,還邀請了檢察院機關同步介入案件,給予監督指導。
其實這個案件並沒有那麽複雜,只要這個專案組解答好下面五個問題,所有的疑問就都迎刃而解了:
一是爲何處罰這麽重?小超僅僅是被醉漢追打並掐住脖子後,迫于無奈下的反擊,並沒有使用凶器,也並沒有蓄意傷人,就算是對方傷勢較重,案件性質也並不嚴重,爲何直接定性故意傷害罪?
二是爲何拘留這麽快?小超還是個學生,並不是什麽有前科的不正經青年,此事還是發生在校園裏,非常可控,爲何在沒有明確醉漢受傷原因的情況下,火急火燎地把小超給拘留了?
三是爲何判定爲互毆?三名醉漢共同調戲女學生,放在以前妥妥的是耍流氓;被制止後闖入校園報複打人,性質更是非常惡劣,怎能判定爲互毆?這裏面是不是隱藏著什麽陷阱?
四是醉漢有何身份背景?三名醉漢行爲如此惡劣,卻被判定爲和學生互毆;醉漢受傷後又判定學生故意傷害,是什麽讓警方作出了如此讓常人無法理解的判定?醉漢的身份背景是什麽?
五是小超該如何防衛?身爲學生的小超,被年齡遠大于他的醉漢追打並掐住脖子,此時他應該怎麽做?他只能懇求罪犯饒恕他嗎?如果最後還是闖進公安局做了這些事,警察會怎麽做?
寫在最後最後我想說的是,就算是小超把醉漢打成重傷,也不能誰受傷重誰有理。希望專案組真正還原事情真相,不能讓壞人逍遙法外,更不能讓好人受委屈!
出警的那幾個警察,還有下達批捕的那個領導該調查追責了
調戲女學生,闖入校園毆打學生,這性質就算醉漢死了學生也該無罪
深挖辦案派出所…裏面肯定有鬼!
這警察有問題!
敢追進學校打人的,想想都知道有依仗!
保護違法者???出爾反爾,烙餅,二次處理依據是什麽????
此醉漢不是平凡人!
自家親戚被打當然下批捕了。
找關系了
應該對刑事拘留見義勇爲者的警方進行立案調查!
第一想法就是那個醉酒人士背景很大
就會定互毆
網傳那幾個人收了30萬元,希望嚴查一下吧!!!
查清楚醉漢和辦案帽子們的背景和關系,還學生公道,向最高檢申訴,有良知的律師們幫幫孩子吧!
濟南威武[點贊]
胡亂執法,有礙社會對正義與正能量的伸張與保護!
以點概面,其實這只是被曝光的,沒曝光的這類案件呢
西方的一些正當防衛認定標准還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對于互毆,先動手者擔絕對責任,反抗即使重傷對方也是基本無罪,這個醉漢挑釁在前,沖撞門衛掐脖子在後,打死也是無罪,這樣才能弘揚正氣。
再一次講:好人難當,世風日下。家裏沒百萬家産,不要嘗試做好人。
濟南公安!南京法官!影響深遠!我們應該怎麽教育孩子呢?
此警察局已經明確表示,不管誰喝了酒就可以到這個警局去調戲女警察,如果警察把你打傷就可以告他們。
千萬不要來濟南,不要來,不要來
如此囂張醉酒者什麽身份?能讓警察這這快抓人定性,必須要查實
裝模作樣
最好是第三方介入調查,首先排除當地(包括省)的所有人,由外部專業人員組成,排除任何幹擾,才能下出正確的結論!
先有山大陪讀,又有這事,家裏有女孩的報考還是別選濟南了。
呵呵,互歐??
一環扣一環!先互歐,認了。再告傷人,刑事拘留!只是忘了人在做,全天下在看。
對于明顯的錯案,應該嚴肅處理執法人員
問一下當事警察,如被鎖其脖,該如何?
全部追責!開始就不應調解
喝酒是不是免死金牌?
六、如果最後判定該學生是正當防衛,那當初處理此案的民警該怎麽處理?
媒體持續關注
嚴查辦案人員,
好文章
辦案景方明顯有問題,不是業務水平不夠就是拿了人家好處。
有一個問題,違法犯罪被他人見義勇爲阻止了,就不用受刑罰?因違法犯罪行爲實行過程中被反抗受到傷害,就從犯罪嫌疑人變受害人勒?
爲什麽幾個混會隨便去抓人???
這幾個警察偏擔保護罪犯,應開除公職查辦
先定性爲互毆
醉漢的身份背景與辦事警察後面的關系網要嚴查
對,要是這三個醉漢闖進警察局打人,看看警察局會怎樣處理。
肯定收了錢
這確實是標准的正當防衛了。
堅決支持大學生正當防衛!
挑戰人民的智商的節奏嗎[點贊]
還是搞清醉漢的身份先吧
昆山反殺案就是典型正當防衛,不能簡單判斷誰受傷重誰就是受害者
現在就是好人難當
估計晚上一起喝的酒[得瑟]
濟南遷西事件,需要提級辦理
他們現在有了囂張的資本了
但願這個醉漢能被淩遲處死
被掐住脖子就別反抗了,被窒息掐死了,對方就判故意殺人償命就行了,你反抗就是互毆。你如果襲警,警察反擊,不算互毆!
當地警方是純粹的亂作爲,倒行逆施!
這警方和南京法官是同一個老師教的嗎?
哪個學校,這樣的學校連學生都保護不了嗎?醉漢闖進學校毆打學生學校是擺設嗎?
建議異地提審,外省辦理或者提升至部級審查
是不是還得替醉漢解釋,他們不是黑社會?
難道小超就該任對方掐死……
水平就那麽高?還是互毆是殺手锏?
警察內部也該好好查查
就這,還需要“高規挌″?
所有辦案人員都應該引咎辭職徹底清除出執法隊伍 握有法律最終解釋權也不能這麽胡來
有點黑
是不是又是日本人學校畢業出來的?每次看到這些作妖行爲就很惡心
一句話時代不是他們想的樣子了,社會發展很快有些人坐著高位還以爲二十年前事事他們拍版。就是一群不思進取落後時代的人被時代抛棄的人怎能在現在社會遊刃有余[呲牙笑]
開顱手術應該是重傷,不應該和解,警方做法沒錯
其他的都不用查,就查是誰讓這個案子成立的那個人就行了。對了。順便查查它跟醉漢的關系,絕對一目了然。
問題的關鍵是這三個人到底調沒調戲女學生。如果僅僅是言語上的,三個男學生怎麽就那麽巧的進行了自衛呢。還是讓子彈飛一會吧,等警方的調查,不要讓輿論帶偏了方向。
有關系網
好客山東[笑著哭]
就看第一次所謂的調解是不是人家的陷阱了
這才是除暴安良的好警察!
如果調戲女學生在先並且是實事。公安機關認定爲互毆。是公安機關有意錯誤定型。當事人有關系。
打的輕了,我們上學那會遇到醉漢進學校惹事,學生會主席打開工具倉庫發家夥,帶一群人出去打,沒一個能讓他站著出去的!!!那會學校確實亂,但是打了也沒啥事,警察比現在講道理,不難爲學生。
一面之詞就能引起這麽大的轟動。坐等最新消息
司法權解釋不是規你派出所、不要這麽任性!
警察的處理結果絕對有問題,要嚴查當事警察是否有枉法行爲。
還有學校的不作爲
學校不出面嗎,安保都被沖擊突破了,怎麽保護學生的,學生不算正當防衛嗎?學校領導怎麽看?
我實在無話可說了!
和平年代,警察幾乎成了最危險的職業,每年犧牲那麽多。但裏面也確有些害群之馬讓人痛恨!
警察極度缺乏最基本的世俗是非觀念,陷入政策指導與硬性法規條框裏無法自拔。
第一次認定互歐就有問題,穿快遞衣服混進校園調戲學生,還打人,已經是犯罪,這是包庇罪犯
不只是提級辦理,應該以渎職罪將開始受理此案的警察判刑雙開。
醉漢找關系了
隔著圍欄調戲……?
有問題的警察應該除名
人是哥們關系
如果龍哥在濟南事發,反殺的老師墳頭草都幾尺高了。
什麽調戲,是性騷擾
正當防衛,這就是傳說,幾乎不可能存在的事兒,就不要想了基本上都是互毆,盡量不還手。趕緊跑,如果他緊追不舍就往警察站跑,如果他持械追你,要快跑,跑不了的話,就盡量躲閃,如果家裏窮的只剩下錢了,那就還手,直接打服氣了算。沒有那個條件,盡量逃跑,躲避,再報警,如果被多人圍住,就只能自求多福吧!不存在正當防衛,想死就放開了,讓他們打,不想家裏人給上墳,就還手吧!最起碼有機會活著,哪怕是在監獄裏,只要人還在,就有希望,不要真的沒有還手力氣時後悔,只能被打殘,打死。
周星星是臥底,你敢把他打傷?
查一下幾個人的背景,派出所爲啥偏向三個人????
當地警方這速度[點贊],背後一定有關人士在操作,希望嚴查
大家覺得丟濟南的臉嗎?
還以清白,大力表彰!
缺德帶冒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