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節20元一杯水很普遍?新黃河調查:多場音樂節水價3元至8元,多數主辦方能幹預商品定價

新黃河 2024-05-14 21:20:24

近日,一直以來被诟病的音樂節“高價水”再度引發輿論風波。5月7日,小楊哥回應“電音節宰客”事件,稱明碼標價20元/杯的純淨水符合特殊場景下的普遍物價,否認“宰客”行爲;5月11日、12日,濟南林俊傑演唱會出現20元/杯的檸檬水,再度被嘲“吃相難看”。

日常售價2元的普通瓶裝水,分杯售賣“狂飙”至20元,如此定價是演唱會和音樂節的常態嗎?該定價是否侵犯觀衆權益?商品定價又由誰決定?據新黃河記者不完全統計,五一假期期間,全國各城市舉辦音樂節20余場、落地演唱會近50場,大多數音樂節杯裝飲用水價格控制在3元至8元不等,20元一杯的飲用水並不普遍。采訪過程中,大多數觀衆表示認可演出現場內的“合理溢價”行爲,只要不貴得離譜都能接受。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多數演出公司(主辦方或承辦方)會根據情況幹預商品定價,不會對場內物價一無所知。有律師表示,演出場所內的商品定價行爲實行市場調節價,消費者如認不合理,可留存證據合理維權。

普通純淨水分杯賣20元,音樂節高價水是常態嗎?

5月,文娛演出市場持續繁榮,頭部主流歌手巡演火熱,音樂節遍地開花。先有鳳凰傳奇“觀衆假唱”等話題霸榜熱搜,後有華晨宇淩晨3點海邊日出開唱的頂級營銷,伴隨而來的還有“退票難”“柱子票”“音樂節延期取消”等負面話題。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五一期間消費維權輿情報告顯示,“文化娛樂”類負面信息共161123條,占吐槽類信息的10.77%,日均2.7萬條。其中提到,假期各地音樂節、演唱會等頗受年輕人追捧,但演出效果不佳、運營能力不足等爭議也伴隨出現。

五一假期結束後,小楊哥爲三只羊集團主辦的電音節“宰客”事件喊冤,將音樂節“高價水”推向大衆視野。據此前網傳價格表,該電音節的純淨水售價爲20元,脈動與紅牛的價格分別爲30元和28元。5月7日,小楊哥回應稱現場商戶的攤位爲統一外包,並在視頻中委屈發問:“其他電音節、音樂節的(飲品價格)你們了解嗎?”小楊哥稱電音節現場食品、飲料價格符合特殊場景下(電音節、酒吧)的普遍物價,且明碼標價,不存在違法經營獲取非法利潤的“宰客”行爲。他還稱,在發現水價過高時進行了幹預,演出首日下午純淨水就已經降到了10元一杯,是“曆屆電音節最低價”。

一杯純淨水賣20元,到底貴不貴?如此定價是演唱會和音樂節的常態嗎?

新黃河記者不完全統計,五一假期期間,全國各城市舉辦音樂節20余場、落地演唱會近50場,絕大多數演出都在安檢要求中提到了禁止攜帶軟硬包裝飲料、瓶裝罐裝類飲品、酒精類飲品、非密封性食品等類似的要求。這也意味著,觀衆進入演出場所後,購買飲用水成爲一種必要需求。

在這20多場音樂節中,記者發現,討論杯裝水的聲音並不鮮見,在合理範圍內,大多數觀衆認可場地內的“溢價”行爲。記者調查了解到,今年五一期間,多數音樂節將杯裝飲用水價格控制在3元至8元不等,比如泰安新青年音樂節大杯水售價3元;北京草莓音樂節飲用水5元,脈動18元,推出99元無限續杯的飲品活動;天津泡泡島音樂節官方飲品站礦泉水5元;江蘇太湖灣音樂節礦泉水6元,可樂等碳酸飲料12元;成都仙人掌音樂節大杯水5元一杯,免費提供小杯水……相較來說,同期舉辦電音節的物價比大衆音樂節更高,比如杭州風暴電音節推出了39元官方水袋,觀衆可在場內多次接飲用水;三只羊集團作爲主辦方之一的合肥DXYG-VAC音樂節最初定價20元一杯水,在引發爭議後降價至10元。

誰決定了飲品溢價?

有觀衆爲“解渴”自帶黃瓜

“小楊哥”電音節高價水風波尚未平息,5月11日、12日,濟南林俊傑演唱會舉辦期間,同樣出現了場內杯裝飲品賣15元至25元不等的情況,被觀衆吐槽“吃相難看”。記者在網傳的餐飲價格表上看到,冷飲容量分爲中杯、大杯和超大杯。

一位現場觀衆告訴新黃河記者,她在安檢處看到很多被扔掉的礦泉水,“規定不讓帶水,對觀衆來說進場館買水是必須的事情,這樣的話,再抽象的定價也不得不買。”她認爲演出場所水價貴一些很正常,只要不離譜都能接受,“即使加了一片檸檬,水的成本也不會高,個人感覺合理價格在10元左右可以接受。”另一位觀衆同樣表示,她在現場親眼看到工作人員將售價2元一瓶的純淨水和一片檸檬倒杯中,“不買很渴,買了感覺自己是大冤種。”

13日,新黃河記者電話聯系到演唱會主辦方山東有朋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不清楚飲品定價的事情,無法回答相關問題,“這裏面部門挺多的,不知道哪方負責這一塊。也不清楚到底是我們公司負責售賣還是演出場地的人售賣。”有觀衆曬出5月11日晚購買20元一杯水的付款記錄,收款方爲青島優食彙餐飲有限公司,新黃河記者多次撥打該企業電話,截至發稿並未得到回複。也有歌迷提供了在濟南奧體中心觀看其他演出時的飲品消費記錄,“去年5月14日,濟南薛之謙演唱會上6元一杯水,也可以自己帶空杯子。”

演唱會、音樂節的水價究竟由誰決定?對于觀衆來說,觀看演唱會從排隊進場到演出結束,起碼要3個小時以上,參加一場音樂節的時間更久,最長能達到8小時。長時間待在封閉的場地中,喝水是剛需,資深樂迷小羅告訴新黃河記者,以前有很多人想辦法帶水果黃瓜、一次性袋裝水“解渴”,“安檢不嚴格的時候可以帶進去,但被要求丟掉的時候更多。”

“一杯水賣20元,有點過分了。”一位從事音樂演出行業十余年的業內人士在接受新黃河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大多數音樂節的杯裝水賣到10元已經是高價,即使是在更小衆、成本更高的電音節裏,20元/杯的飲用水也不常見。

影響音樂節商品定價的因素有哪些?誰擁有定價權?該業內人士表示,各演出公司(主辦方或承辦方)可能會根據音樂節的收入情況幹預商戶的定價,“一般來說,主辦方會對音樂節商戶售賣的東西進行限價。我們會收取商戶一定的保證金,如果出現宰客或者食品安全之類的問題,會扣除押金。這些在招募環節就會跟商戶講清楚。”據介紹,音樂節的主要收入來自門票、攤位費和品牌招商,藝人演出費用占據了主要成本。舉辦一場音樂節,觀衆人數和票價區間決定了門票收入的上限,想要提高收入,或許只能從品牌招商和攤位上想辦法。

該業內人士分析,演出現場出現20元一杯的高價水,可能是主辦方自己設定的,也有可能沒有對商戶定價進行限制,某電音節“喊冤”只是將責任推卸給外包公司,“另一種情況可能是主辦方收取商戶的攤位費過高,攤主爲了收回成本,不得已擡高了商品價格。”

律師解讀:

觀衆如認爲商品溢價不合理,可留存證據合理維權

針對演唱會、音樂節的高價水現象,新黃河記者采訪了山東泉澤律師事務所律師金曉東。金曉東律師表示,音樂節屬于特定環境,從常理上來分析,音樂節物價會比外面貴一些,但具體價格沒有一個絕對量化的標准,“目前,價格範圍、食品安全衛生方面的管理由工商部門來確定,但沒有明確絕對的價格範圍。”

關于工商部門是否會管控演唱會、音樂節的物價,金曉東表示,在正常情況下,大型體育賽事、文娛活動的主辦方或承辦方應該將活動從設立到結束的所有細節向當地的相關部門主動報備,“我認爲在這個過程中,相關部門會登記涉及到的商品買賣行爲,但登記的具體程度和細節,會有不同的管理。比如有的要求比較細,需要把售賣商品、經營者、價格等內容全部明確登記,有的可能會比較松散,只需要登記經營者的數量,不會報備得太詳細。”金曉東表示,在大型活動中,商品價格不屬于最優先報備事項,“優先報備事項肯定是基于安全的,而像商品價格問題,有些地方的管理可能比較寬泛。”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競爭法律事務部主管合夥人王菲律師此前向媒體表示,大型體育、文娛等活動場地或場館內,禁止觀衆攜帶違禁物品、食品飲料等物品主要因爲公共安全和食品衛生安全兩方面的需求,以避免出現安全事故、群體事件等,威脅場館安全和秩序。“此類操作有法可依,有慣例可循,不違法。”而針對高價水現象,王菲律師認爲,音樂節攤位賣水的定價行爲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應當依照價格法的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制定,“如果利用音樂節活動場地相對封閉,供應商範圍限定的特殊優勢,將大衆基本需求的商品定價過高,則有可能侵害消費者以合理價格購買商品的權利,違反經營者公平交易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公平原則。消費者可以要求商戶開具相應的收據或發票,保存好消費憑證。也可以保留消費過程中的錄音證據、現場照片及視頻,方便後期舉證。金曉東建議,如果觀衆發現演唱會、音樂節的商品定價不合理,可以向當地的工商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在涉及這麽多人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工商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派出人員核實,到現場督導、整改問題。”

新黃河記者:李睿、

實習生:徐碩璟

校對:湯琪

編輯:邢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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