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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台君本期說說明朝的張居正變法,。其實呢,張居正算不上真正搞變法。
他就是把全國的土地和人口仔細地重新清查了一遍,這事朱元璋早先也幹過,只不過後來土地統計得越來越少。
張居正幹的就是這事,清查完後重新設定了稅收的法律,也就是咱以前學過的那個一條鞭法。
這一條鞭法呢,就是不再分其他任何稅了,所有的稅收都按土地數量來交。你瞧,征稅一下子就簡單多了吧。所以居正真正變法的核心就是整理稅基,然後創建了一套高效的稅收制度。
這種高效的稅收制度對于當時的大明來說確實是高效且增強國力的。
聽說張居正死的時候,北京的糧倉裏裝滿了夠吃九年的糧食,府庫裏的銀子也是多得不得了。征稅方便了,明朝按說應該更富強呀。
可事實好像不是這樣哦,自從萬曆過後,明朝不過三代就滅亡了,奇怪不奇怪?
有一句古話說的好,叫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收稅簡單了,加稅不就變成更簡單的事啦?萬曆四十四年,東北局勢惡化,也就是努爾哈赤的後金那會兒,遼東局勢不穩,軍費自然得增加呀。
所以全國每畝加收三厘五毫銀子,就有了 200 多萬兩銀子的總收入。第二年,再惡化,再加,每畝再加三厘五毫,又來 200 萬兩銀子。
後來遼東局勢又變了,看稅收還能再加,于是每畝又加 2 厘。到了明朝最後一任皇帝崇祯的時候,實在沒錢了,又加了剿饷和練饷。
你看,加的加的是不是就成重稅了,所以北方天災一爆發,還要應付這些重稅,誰還活的下去?這才有李自成、張獻忠這些農民軍嘛。
到最後國家怎麽可能不滅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