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消息在娛樂圈炸開了鍋:
曾經一部戲片酬達1.6億的鄭爽,竟然被法院認定"無財産可供執行"!
這TM是什麽神仙操作?
當年靠著"一爽"就能日入200多萬的女明星,如今卻被稱無財産可強制執行,堪稱2024年最大的笑話了吧?
事情還要從頭說起。
鄭爽因爲和海甯東開之星公司的合同糾紛,被判決返還3050萬服務費,再加上6000萬的經濟損失賠償金,一共要被強制執行9050萬。
法院給鄭爽發了執行通知,限高令,凍結股權,該用的招數一個不落。
可是,最後還是因爲查無可供執行財産,不得不終結本次執行。
當年,鄭爽可是憑一己之力創造了"爽"這個計量單位。
據說她拍《倩女幽魂》時,77天就拿了1.6個億,平均一天208萬,被網友戲稱"一爽"。
按這個速度,鄭爽火這麽多年,不得身家幾十億?
怎麽到頭來就變成了"無産階級"?
當年靠著陰陽合同逃稅,被追繳處罰近3個億,事後還出來裝可憐,說自己太年輕不懂事。
現在欠人家的錢不想還,就想方設法轉移財産,讓法院查不到。
其實細想想,像鄭爽這種情況在娛樂圈也不是個例。
一個個娛樂圈大佬,平時花天酒地,欠債還錢時就裝窮,真不愧是演技派啊!
你一個明星,賺了那麽多錢,到頭來卻裝窮,讓人家拿不到錢,這合適嗎?
鄭爽這事更多地反映出娛樂圈的亂象。
天價片酬,陰陽合同,逃稅漏稅,轉移財産,哪一樣不是娛樂圈的通病?
這些流量明星們,平時吃香的喝辣的,背後卻做著見不得人的勾當。
一旦事情敗露,就想方設法逃避責任,真是讓人不齒!
作爲吃瓜群衆,咱既然喜歡看八卦,就更要擦亮眼睛,分清是非曲直。
千萬別被那些裝可憐的把戲給騙了,更不要給他們洗白。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不管你是流量小花,還是娛樂大佬,都不能例外。
希望她能早日還清欠款,重新走在演藝道路上。
也希望更多娛樂圈的明星們,能引以爲戒,不要再玩兒那些小把戲了。
畢竟,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啊!
怕什麽,還有那麽多蠢人,相信戲子!
小爽、鄭爽,你現在先別回國,現在國內對于你來說,恐怕是有危險啊!有危險啊!
那個張恒就是個騙財騙色的騙子、玩弄女性的臭流氓,它從一開始接近小爽、鄭爽,就是想要騙小爽、鄭爽的錢,它和鄭爽交往一年多時間,它又是偷著錄音、又是偷著拍照什麽的,這真是刀鋒險,不及人心險啊,人心險惡啊!
小爽,鄭爽,可憐的小姑娘啊!你好可憐啊!那個張恒就是個騙財騙色的騙子、玩弄女性的臭流氓,它害得你好苦啊!
女明星一旦相信愛情就完蛋了。可憐的鄭爽,有一句老話,往往能傷害你的永遠是你身邊最信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