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于5月13日公示了《關于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的公示》。該公示遵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以及《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標准(試行)》等相關法規,並經過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的深入考察與評議。經過教育部黨組會議的慎重審議,現已初步同意設立包括河南省、黑龍江省、廣東省、雲南省、陝西省、浙江省、青海省在內的7省的9所新學校。
教育部于5月13日公示了《關于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的公示》。該公示遵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以及《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標准(試行)》等相關法規,並經過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的深入考察與評議。經過教育部黨組會議的慎重審議,現已初步同意設立包括河南省、黑龍江省、廣東省、雲南省、陝西省、浙江省、青海省在內的7省的9所新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