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大仙”的騙術:做法事詐騙70多萬,終難逃法網。

箫聲琴影 2024-05-14 19:04:14

男子趙玉偉自稱“大仙”,通過做法事等迷信手段,先後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共計 71 萬余元。近日,法院對這起詐騙案進行了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判處趙玉偉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 24 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2021 年 1 月至 5 月期間,趙玉偉以各種理由,如“墮胎英靈”影響、“破太歲”等,對多名被害人進行詐騙。他不僅騙取了被害人的錢財,還讓他們對自己的迷信行爲深信不疑。其中,被害人王某 1 被趙玉偉以做法事超度“墮胎英靈”、破太歲等爲由,騙取了人民幣 68 萬余元。王某 1 甚至在趙玉偉的哄騙下,先後三次共向其交付人民幣 63 萬元,希望趙玉偉能到澳門爲其取得更多錢款。

除了王某 1 外,趙玉偉還以類似的手段騙取了其他被害人的錢財。他通過謊稱可以讓被害人王某 2 亡母進入“極樂世界”、爲王某 2 破太歲等方式,騙取了王某 2 人民幣 1.32 萬元。此外,他還以超度“墮胎英靈”、做法事換替身、破太歲等名義,騙取了遲某、曹某 1、張某 1、朱某等人的錢款。

趙玉偉的詐騙行爲最終被揭穿,他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彰武縣清真寺小區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經審理認爲,趙玉偉以非法占有爲目的,虛構自己爲“大仙”身份,通過做法事等迷信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

在一審中,法院對趙玉偉的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進行了回應。法院認爲,公訴機關提交的證據可以證實趙玉偉以大仙名義爲他人看事收取錢款,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害人將錢款交給趙玉偉,但通過綜合判斷,可以認定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成立。

對于辯護人提出的賭博本身系違法行爲,不受法律保護,趙玉偉的行爲不構成詐騙罪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爲,趙玉偉向王某 1 虛構了自己的身份和能力,王某 1 基于對趙玉偉大仙身份的信任,才向其交付錢款,無論趙玉偉是否利用王某 1 交付的錢款進行賭博,都不影響其詐騙事實的成立。

在二審中,趙玉偉提出了上訴,但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起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引發了人們對迷信和詐騙的思考。一些人認爲,趙玉偉的行爲不僅是對被害人的欺騙,也是對社會信任的破壞。他利用了人們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和對神靈的敬畏,進行詐騙活動,這種行爲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這起案件也提醒人們要保持理性和清醒的頭腦,不要輕易相信一些沒有科學依據的說法和行爲,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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