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越南房地産大亨張美蘭被判死刑,許家印瑟瑟發抖

起而行大師 2024-04-12 23:14:05

就在昨天(4月11日),越南房地産商、女首富張美蘭被越南胡志明市法院判處死刑,罪名爲 “貪汙財産”“賄賂”“違反銀行業務規定”三項。

據報道,這是越南有史以來最大的金融欺詐案。

張美蘭在庭審現場

此前,大師已經搜集過關于張美蘭一案的資料,案情的大致情況大家可以去看文章《越南版“許家印”受審,檢方建議判死,中國接下來會怎麽判許?》。一些具體信息我就不再贅述了。

其實,張美蘭涉及的三項罪名主要都是財務方面的,一般情況下是不至于被判極刑,但是因爲涉及金額極大、影響極壞、受害人極多,因此越南檢方認爲,不重罰不足以平民憤,不重罰不足以振朝綱——即便是退贓還錢都不行。

張美蘭一案之所以受到國人關注,並不在于張美蘭原本就是華人後裔(其丈夫也是在香港發迹的商人),而是因爲我們與越南社會“同病相憐”——一個國家房地産行業的動蕩,會引發了很多社會問題、民生問題、金融問題,並進而激發了很多民衆的不滿。

2004年,張美蘭建成當時胡志明市最高檔的溫莎酒店,該酒店成爲2006年APEC峰會的舉辦地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處置這些地産商的負責人(包括下文要提到的許家印),便成爲大家關注的焦點。

特別是這些不良的房地産商,憑借著五花八門的金融手段、營銷手段、虛假宣傳手段,哄騙業主、銀行、投資機構、合作商等等。

正好我國也經曆了房地産調整期,各種因爲劣迹而落馬的房地産商、隨波逐流甚至爲虎作伥的金融機構負責人,它們所作所爲的不斷被曝光,也讓我們了解到他們一些非法肮髒的手段。

這些都讓我們警醒,也讓我們警惕。

張美蘭的被判極刑,對我國的房地産行業也具有某種教育意義。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另外就是對我們國內處置一些違法開發商、非法融資案、金融詐騙案也有一些示範意義。

而其中最受大家關注的,恐怕就是許家印一案——此案還在調查處理過程中,目前還沒有提請公訴,但也是早晚的事。

張美蘭一案與許家印的問題,有很多相似之處,主要就是上文提到的——涉及金額極大、影響極壞、受害人極多。

所以,越南怎麽判張美蘭,很大程度上就是在預示著我們會如何判許家印。

憑借房地産業務,張美蘭一度成爲越南最大的房地産商、首富

現在看來,如果不出意外,即便上訴,張美蘭一案也不會有太大改變。

在庭審過程中,張美蘭曾經表示,她沒有故意違法,也沒有對國家和儲戶造成損害,她願意交出她的幾項家族資産,以彌補她對違規貸款銀行造成的損失。

即便如此,越南檢方仍然以本文開篇所述的三項罪名判處張美蘭死刑和19年至20年有期徒刑,合計刑罰爲死刑。

也就是說,即便張美蘭退贓還錢,也不足以消弭她已經對整個越南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

而反觀我們曾經的許大官人,在實控恒大期間,欠下2.4萬億彌天巨債,不僅“百身莫贖”,更何況恒大是根本還不上這些錢,更難以彌補之前違法行爲所造成的社會影響。

另外還有非法融資、非法貸款、賄賂金融機構官員、賄賂足球官員、虛假宣傳等等巨量內幕,也有待官方審結後予以公布。

網上瘋傳的許家印近照,但被鑒定爲“合成照”,因爲他已經進去了,不可能繼續“西裝革履”

最近有些朋友在問,很久沒有許家印的消息了,他還在不在?一些境外的消息也說許家印早已“遭遇不測”。另外很多人也受恒大一案的波及,紛紛在想怎麽“善後”的問題。包括很多人最關心的——如果恒大破産清算,恒大欠款“還能拿回來多少”?損失還能彌補多少?

前不久,證監會對恒大集團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出了巨額罰單,對許家印和其他幾個恒大前高管也處以嚴厲的處罰。包括對許家印的個人罰款、證券市場禁入處罰,等等。這些實際上是從側面告訴我們,許家印還健在,還有活著的資格和財務能力來承擔部分責任。

看守所是一個封閉的場所,許家印雖然銷聲匿迹了,但是每天的固定生活是可以想象到的:准點吃睡(過了點就吃不上飯)、上廁所要打報告、靜坐反省、參與軍訓項目、集體看新聞、戶外放風、參與體力勞動(俗稱“踩縫紉機”。)

爲何會把一手好牌打稀爛——獄中的許家印,每天靜坐反省的時間應該很多,反省的內容應該很充實吧。

許家印需要思之、悔之,我們則更需要思之、鑒之。

我們的商業市場行爲,有沒有隱患,有沒有違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張美蘭被判了極刑,許家印之流也肯定在瑟瑟發抖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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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而行大師

簡介:借這面鏡子,看清曆史、把握當下、展望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