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帶女技師去酒店,結果出人意料

法不容情 2024-05-06 14:53:25

我跟你們說,廣東佛山有這麽個事兒。有個男子去足浴店按摩,看見女技師長得漂亮,就通過加鍾把人家帶出去了。這之後發生的事,那可真是讓人大跌眼鏡。

這個男子周某,他是個工地小領導,平時工作不忙就愛和朋友出去溜達。那天他和朋友看到一家新開的按摩店,就進去享受了一把。進來個年輕貌美的女技師,周某就和人家聊上了,結果一聊發現,嘿,還是老鄉!這一下可就聊得更歡了。

按摩完了,周某就找女技師,說讓她陪著,完事後給她 2000 塊錢報酬。女技師猶豫了一下就答應了。然後周某就帶著女技師和朋友去酒吧喝酒,女技師沒喝多少就醉得不省人事。周某就把她帶到酒店,放到床上,還解開了她的衣服。不過不知道爲啥,周某突然沒了興致,自己走了。

第二天女技師醒了,頭痛得很,發現自己啥也沒穿,床單上還有一大片血迹,嚇壞了,趕緊就去報警,說自己被周某強奸了。

警察就把周某抓來審問,可周某堅決不承認強奸。警察在他們手機裏找到了轉賬記錄,周某確實給了女技師 2000 塊錢。然後警察把女技師帶去醫院檢查,結果讓所有人都傻眼了,女技師根本沒受傷,床上的血迹是因爲她喝酒導致經期提前。

女技師就說,周某把自己灌醉,她本來也不願意和周某發生關系,所以周某這就是強奸未遂。周某就說,自己給了女技師 2000 塊錢,她收了就代表默認了,而且這事兒根本也沒發生。

最後警察認定,他倆有金錢交易,這行爲屬于賣淫嫖娼,不是強奸未遂。按照咱們國家治安管理法第 66 條規定,情節嚴重的要拘留十來天,還得罰款 2000 塊,嫖資也得充公。

這事兒鬧得,可給咱都提了個醒,色字頭上一把刀,可千萬別幹違背法律和道德底線的事兒!你們說,周某這行爲算不算強奸呢?法院這判決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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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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