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這個題目,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最近,因爲京北交通台在節目中連線了許媽姚爸的代理人李律,結果,又遭到一幫毒黑粉、杜黑粉們的惡毒攻擊,聽說甚至有黑粉直接聯系到了交通台的節目主持人,故伎重演,想讓惡意投訴南方無-錫台“海濤說事”欄目的把戲重演!
不得不說,有人是越來越老了;隨著年紀越大人越老,某些人的臉皮應該是越來越厚了!
一個基本的前提事實是: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法律賦予每個公民依法維權的權利,是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沒有理由、沒有權利剝奪的!
自己的孩子莫名其妙被掉包、被換掉了,官宣的說法不能讓當事人心悅誠服,那他們就要依法維權!哪怕因此傾家蕩産,他們也也無怨無悔!
如果有人因此跳出來推三阻四,百般阻撓,千般刁難,萬般汙蔑,除了直接證明你是別有用心之外,別的一點用處和意義也沒有!——不管你有多黑,不管你有多毒!除非你有某種特權,可以淩駕于律法之上!
但是,現實生活中,某些看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在某些地方、某些行業、某些領域,卻實實在在的發生了!
421通報出來之後,有一段時間,可把通報的炮制者們給忙壞了!因爲半夜雞叫影響惡劣,他們不得不不惜一切代價,東奔西走、南征北戰,對非議通報之人展開無所不用其極的警告、恐嚇和威脅!
這從央-媒下架的那兩期節目《錯位的人生》中,有人被強制對著鏡頭宣讀按照模板複制的悔過書,就可以感知到!
筆者說過,本人也曾享受過這樣的待遇!更可恨的是,臨走的時候,封地的叔叔還特意叮囑:我們還會來的!一次、兩次甚至無數次!
這架勢,就像動畫片《喜洋洋與灰太狼》片尾,灰太狼挨了狠狠的一平底鍋、被打飛之後撂出的那一句:我還會回來的!
這種操作,直接開了“錯換人生28年事件——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先河!
只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承諾還會回來的人卻再也沒有回來,而有關錯換人生28年事件的輿論也從來沒有停止過!
四年多來,我一直納悶一個問題:坊間議論甚囂塵上,但官媒評論錯換事件的卻少之又少!本來官方評論就很少,並且越是高級別的媒體,節目播出後下架的速度也越快!
一方面可能是民意沸騰,讓他們難以招架;但更多的原因,恐怕是自知理虧,下架,完全是他們自己自覺自願的行爲!因爲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人心裏有杆秤!
但另一種情形可就不是這樣了!
有一個時期——也就是毒黑粉們最橫行、最招搖的那一兩年,別說是官媒,只要是多少有點影響力的自媒體正義之聲,多半都被毒黑粉們投訴過!這些人打的旗號,無非就是各種各樣的“官宣”——包括“三常”推理結論!
最終,一直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投訴南方某台主持人,揚言要讓他下課;投訴北方交通台,無外乎還是那一套!
直到許姚收集證據,讓某些人咎由自取之後,這段時間,好像才清淨了不少!
筆者想重申的是:特定時期、特定地域都曾出現過不少的冤、假、錯案,這些案件初審之後都曾官宣過!如果說官宣就是蓋棺定論,就是最後一環,那還要什麽中、高院,還開什麽二會、複會啊!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那是因爲真老虎是會吃人的,惹惱了它,你的小命可能就沒了!
但現實生活中拉大旗扯虎皮、狐假虎威甚至裝紙老虎的大有人在!魯迅先生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一文中號召大家:要痛打落水狗!因爲——
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麽“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于是夾著尾巴逃走了。但後來性情還是如此。老實人將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爲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所以,落水狗,該打還是要打的;老虎屁股,該摸還是要摸的!
支持許敏!真相不出,我們不算。許敏加油!
希望偷換真相早日出結果。
堅定不移支持許敏追查真相!真相不出我們不散!勞榮枝已伏法毒心知必伏法!等許敏勝利那一天全國人民舉杯同慶[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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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鳴濤聲[點贊][點贊][點贊],支持許媽媽徹查真相!
好長時間沒看到劍鳴濤聲了,原來也亨受到待遇了!你沒做錯爲什麽要向不法者低頭!
我繼續之持許姚,他們是受害者。偷孩團夥必制裁。
堅定不移的支持追查真相!
看看你的作品,看看你最後的結局,會不會被那一家抗慘[笑著哭],加油吧,于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