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上,有委員提出,法院粗暴的處理負債人,並不能解決問題

垣傑 2024-03-07 11:36:21

作者深以爲然,那位委員的見解恰如晨曦中的曙光,爲我們指明了方向。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征途上,由于退出機制尚未完善,衆多的負債人如迷途之羊,一旦跌倒,似乎再難站起。

這種境況令人痛心,更呼喚我們迅速行動,爲那些身處困境的人們送去希望之光。

此刻,法院的重任在肩。首要之務,便是精准甄別失信被執行人中的真假老賴。對于真正的老賴,我們必須以雷霆萬鈞之勢,依法嚴懲不貸。

然而,對于那些被誤解、被標簽化的假老賴,我們應以更加寬容的心態,給予他們必要的政策扶持,幫助他們從債務的泥沼中掙脫,重獲新生。

那種一概而論、不加區分的做法,如同漠視生命的庸醫,是對社會責任的嚴重失職。我們應從他山之石中汲取教訓,韓國因負債問題而引發的悲劇,已爲我們敲響了警鍾。我們不能重蹈覆轍,必須防患于未然,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回首望去,失信人的生存現狀已成爲全社會關注的焦點。經過法院判決的失信被執行人數量龐大,他們遍布社會的各個角落,成爲了我們國家急需解決的一大難題。在這樣的背景下,全國政協委員洪明基的提案如同春風拂面,爲我們帶來了希望。

洪明基委員在提案中明確指出,當前我國法院對于失信被執行人的判定標准過于簡單粗暴。只要被執行人在法院執行系統中存在未執行生效判決的情況,申請人一旦提出要求,法院便會毫不猶豫地將其納入失信名單,而缺乏深入調查。

這種做法,無疑違背了我國的基本宗旨,也忽視了人性的複雜與多元。

洪明基委員進一步指出,這種做法對我國的民營經濟人士創業信心造成了嚴重打擊。當企業家們面臨失信的風險時,他們的創業熱情和創新精神無疑會受到極大的壓制。這不僅影響了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也對整個社會的創新活力構成了威脅。

因此,我們迫切需要對現有的失信被執行人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首先,法院在判定失信被執行人時,必須進行深入調查,全面了解被執行人的實際情況和困難。對于那些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導致的失信行爲,應給予適當的寬容和理解。

其次,我們需要建立健全的信用修複機制。對于那些已經認識到錯誤、願意改正並付出努力的失信被執行人,應給予他們重新獲得信任的機會。通過信用修複,不僅可以幫助失信人重建信用,也可以激發社會的寬容和善意,形成更加和諧的社會氛圍。

最後,我們需要加強對民營經濟的支持和保護。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創新創業的搖籃。政府應出台更多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爲他們創造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場環境。

同時,法院在處理涉及民營企業的案件時,也應充分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求,避免簡單粗暴的處理方式對企業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總之,解決失信被執行人問題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們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智慧來推動這項工作的進展。讓我們攜手共進,爲那些身處困境的人們送去希望之光,爲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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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07 17:37

    👍👍👍👍👍👍

  • 2024-03-10 00:22

    失信人其實是爲國家做出很好的貢獻的,把失信人打了,等于嚴重影響社會發展各種方面的經濟,商場如戰場,肯定有人失敗,既然還不上了,就直接免掉,從新給信用幫助,只要敢幹,國家給機會,推動失信人不掉隊發展前途,打擊失信人,就永遠害了國民未來生存,合理的打擊惡有錢不還的,當今經濟,誰都有可能工作和創業失敗可能,沒有創業就沒有未來更好的發展,其實,創業失敗了,錢是回到普通人手裏,然後又回到銀行等手裏,又等于給更多的人在爲國家創造經濟,好比銀行給1千萬塊錢給一個人創業失敗了或成功了,都是在分給無數人在創業和就業和生存,也是讓更多的人創造了價值,理論上講,真正的失信人是有功勞的,可以在立功

  • 2024-03-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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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傑

簡介:了解社會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