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審判槍斃強奸犯老照片:女流氓與多名男子發生關系被判死刑

年代的回憶 2024-05-07 16:17:30

在現代人的生活中,被人喊“流氓”也許只是一句朋友或者同事之間的戲言,但在幾十年前,“流氓”可是一個讓人避之不及的詞,“流氓罪”更是讓人談之色變的罪行。

我國刑法對于"流氓的制裁開始于1979年。按照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流氓罪”的條文在制定的時候就應用了“宜粗不宜細”的原則,這是爲了避免在立法時産生疏漏而造成懲戒不力的局面,隨著1983年嚴打運動的開展,流氓罪的刑罰變成可以處死刑,內容被擴大化。

以下就是80年代審判槍斃強奸犯的現場,一起來回顧下。

依法判處罪犯黃某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張照片顯示出濃厚的時代色彩,那個年代死刑犯的審判和槍決執行采取的都是公審,罪犯把一塊標明罪名的“公示牌”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接受現場詢問和審判,對現場圍觀的人群很具有威懾作用。

判處罪犯農某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處罪犯方某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公安戰士們將罪犯押到會場當面示衆。

審判大會的現場,可以看到旁邊圍觀的群衆不少。一般來說,公審的會場都會選擇在學校的操場、體育館或者是當地集市或者廣場上,爲的是讓更多人看到審判現場。在這幾張圖裏細細的看,你會發現大多數人帶著草帽過來,放眼過去,都是清一色的草帽。

公審現場一般會由相關工作人員向公衆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實,並當場宣判他們的罪名。當然,一般都是死刑。被宣判死刑後,3名罪犯就由武警戰士、公安幹警押上刑車,繞大街上轉一圈,然後去往刑場,執行槍決。

刑場一般都遠離居民生活的區域,行刑的地點一般是在偏僻的山上或者鮮有人煙的地方,在行刑前,武警戰士會提前摸排好行刑地點周邊的情況,行刑的時候,除了行刑的武警站在罪犯前,另外的武警會圍在周邊進行護衛,一方面是杜絕外人突然進入,另一方面也是防止罪犯逃跑或者被搭救。這是對罪犯執行槍決的現場圖片。

那個時期也不乏“女流氓”犯,是不是有點納悶她們到底是犯了哪方面的罪?第二張圖中,女流氓翟曼霞因與10多名男子發生性關系而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據說在接受死刑前,翟曼霞說了這麽一段話:性自由是我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我的這種行爲現在也許是超前的,但20年以後人們就不會這樣看了。這句話也許是網友編的,也許是她本人說的,但以今天的眼光來看,翟曼霞在當時因爲“流氓罪”被槍決確實有點令人惋惜。

不過回過頭看看,每個時代都會有每個時代的激進和不足。在那個年代,尤其是1983年,流氓是被“嚴打”的對象。這個量刑對于流氓強奸犯來說,可能是重了點,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嚴打”的存在還是對犯罪分子有較大的威懾作用,對社會風氣的塑造也還是有一定積極因素的。現在是法制社會時期,我們當然不提倡“嚴打”,但還是希望對犯罪分子毫不手軟,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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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007 49
    2024-05-08 10:27

    只是生錯了年代,思想超前太快了。

    鋼鐵巨人 回覆:
    事實證明[笑著哭]恢複古代的宮刑[點贊]最有效的長治久安的方法
  • 2024-05-09 11:27

    現在中國要有嚴打就好了!

  • 2024-05-08 11:25

    應該恢複流氓入罪,風化入罪,恢複遊街示衆!!!

    用戶14xxx05 回覆:
    雙方都自願就不算錯。自己的另一半自願跟別人發生關系,就都是別人的錯?自己一點責任沒有?動不動就抓老婆出軌,抓小三,爲什麽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如果是我,不打不鬧直接離婚就完了。說明人家不願意跟你了,還鬧什麽。
    十三不靠 回覆:
    恢複了這些,磚家們哪來自由?
  • 2024-05-10 12:13

    罪不至死,應該賠償

  • 2024-05-09 13:35

    哈哈😄,小三,妓女,嫖客,保養者都犯了流氓罪,

    袁甫鵬 回覆:
    按當時刑法男人但凡看過女人豔舞的,女人穿著暴露的都是死刑
  • 2024-05-10 09:33

    東風吹,戰鼓擂!都是流氓誰怕誰?[狗頭]

  • 2024-05-10 06:35

    我是來看女流氓的!

  • 2024-05-08 16:39

    有法必依才是法治的根本。

  • 2024-05-11 04:08

    “嚴打”之下冤魂多。

  • 2024-05-09 20:32

    還有女流氓嗎?……

  • 2024-05-10 18:18

    法嚴才能國安!

  • 2024-05-09 21:42

    農某好像不哭

  • 2024-05-25 22:13

    小時候有幸看到過一次審判大會跟槍斃人,人山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