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州官放火”——秦皇島龍源光伏電站未批先建轄區政府竟稱違建走的“綠色通道”

水清無魚號 2024-05-21 23:19:48

驚!“州官放火”——秦皇島龍源光伏電站未批先建 轄區政府竟稱違建走的“綠色通道”

——導讀:光伏發電項目配套設施用地,按建設用地進行管理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産業發展規範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2號)其中規定:光伏發電項目配套設施用地,按建設用地進行管理,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第七條規定: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接舉報:光伏發電升壓站建設手續證照不全,未批先建

日前,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石門寨鎮上莊坨村村民舉報稱,占用了村裏土地進行建設的龍源秦皇島石門寨10萬千瓦光儲一體化光伏項目(下簡稱龍源石門寨光伏項目)升壓站建設,手續證照不全的情況下,無證施工,未批先建,違規建設。

5月16日,媒體前往該地進行了實地走訪調查。

——看現場:升壓站工人正在忙碌建設

5月16日上午,媒體來到龍源石門寨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施工場地,現場有不少工人正在施工建設,升壓站建設工程已近尾聲,如下圖:

現場一公示牌信息顯示,牌名爲:龍源秦皇島石門寨光伏項目110kv升壓站建安工程,工程建設單位:秦皇島龍源冀新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單位:河北港城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如下圖:

—— 一探村委會:土地被征用,補償款已到位並已發放

據走訪上莊坨村村民得知,龍源石門寨光伏項目升壓站用地占用的是上莊坨村和沙鍋店村兩村的土地。

隨後,媒體走訪上莊坨村昝書記和沙鍋店村馬書記,他們表示,龍源石門寨光伏升壓站用地走了征地手續,按國家政策每畝地57600元,占地有的是村集體的,也有農戶的,占農戶的補償款都已經發放到位……

——再探轄區鎮政府:充耳不聞

5月16日,媒體數次向轄區石門寨鎮政府反映和求證升壓站建設是否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産權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四證”證照手續,是否屬于無證施工,未批先建,違規建設?接電人員稱已經報給主管領導,但媒體卻一直未等到任何回應。

——三探職能部門:手續正在辦理,未取得土地、工程用地及規劃證照

5月17日上午,媒體致電秦皇島市海港區職能部門求證反映的升壓站建設手續證照的問題。

海港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動産權科回應稱,未查詢到該升壓站登記辦理不動産權證照;市政科回應稱該項目屬于招商引資項目,升壓站建設正在走手續,還未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稱選址論證完了,正辦理供地協議出讓手續,並稱該升壓站需占用一段河道,企業自費100多萬修建並疏通了河道。

海港區行政審批局則回應稱,經該局審批及辦理的手續證照都可以在海港區政務服務官網進行查詢,查詢不到的就是沒有辦理相關業務,隨後媒體查詢後,未顯示任何信息,如下圖:

——小結:當依法建設,大項目也不能搞特殊

從法律角度上講,項目要開工建設,是不是必須取得合法開工手續證照才行?無證照就施工建設,是否屬于未批先建,違規建設?大項目應該更合法,更正規,應該依法建設,以身作則,好項目就好好做,振興鄉村,造福一方百姓,這才是有責任有擔當的大項目應該有的樣子。

5月17日上午,媒體再次聯系石門寨鎮政府,並將在職能部門查詢到該項目未辦理用地、工程規劃、施工許可證等證照的信息進行傳達,後據石門寨鎮田副鎮長回應稱,鎮裏只負責該項目用地征收工作,證照辦理不清楚,也不歸鎮管理,並稱項目走的是“綠色通道”,鎮裏還有針對新能源項目的一份“會議紀要”(他還未還沒看到相關內容),並稱他剛來,也剛了解這個事件,會進一步督促企業完善手續證照的問題。

媒體將繼續跟蹤關注事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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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無魚號

簡介: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