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南家中那一級野生保護動物玳瑁標本是從哪倒騰來的?

去非 2024-05-26 14:46:58

司馬南在自個兒節目“司馬南頻道”中曾經播過一期節目。在該節目中,司馬南洋洋得意地向一位外國友人介紹自己的各種動物標本藏品。

看了那些藏品,簡直就是一個動物博物館,老鷹、小鳥等啥都有,真是令人歎爲觀止,瞠目結舌。

尤其令人驚訝的是,司馬南家中竟然還收藏有玳瑁標本。司馬南得意洋洋地向外國友人介紹說:這玩意兒是海裏的,大的叫玳瑁。

看到司馬南家中那麽多動物標本,去非已經十分驚訝,沒想到司馬南還收藏了玳瑁標本,這更是把去非驚呆了。一看,那牆壁上果然挂著個大家夥:玳瑁!

這還了得,玳瑁,這可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是明令禁止買賣的啊。

既然國家明令禁止買賣,那司馬南這玩意兒究竟是從哪倒騰來的呢?

總歸不會是這玳瑁自己感到自己快要死了,從大海裏爬到司馬南家,請求司馬南在自己死後把它制作成標本吧?

既然玳瑁自己不可能是自己爬到司馬南家中的,那麽,司馬南這只玳瑁標本是不是通過非法交易獲得的?

如果是這樣,那麽問題來了,什麽時候買的?從哪裏買來的?

如果司馬南師傅堅決否認,就和堅決否認自己在美國買房子一樣,不是自己買的,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人贈予。

如果是贈予的話,那麽問題又來了,是誰贈予司馬南這麽大一個玳瑁標本?贈予司馬南玳瑁標本的目的是什麽呢?

即便是他人贈予,那麽問題又來了,這贈予人的玳瑁又是從哪來的呢?如果贈予人無法說清這玳瑁標本合法來源的話,同樣,也是一種涉嫌違法犯罪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非法捕獵、殺害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我們國家是法治國家,一切違法犯罪行爲都會得到懲處。

譬如,2023年,成都盧某某家中裝修,聽說玳瑁標本可以鎮宅辟邪,他便在海南某倉庫非法購得一只玳瑁標本,被警方查獲。

對于盧某某違法行爲,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盧某某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其行爲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被告人盧某某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或者減輕、從寬處罰。遂法院判決被告人盧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對扣押在案的玳瑁標本予以沒收。

其實類似于這樣因爲交易玳瑁標本而被判刑罰款的案例還真不少。說明國家對于這種違法行爲一直都是零容忍的。

現在讓大家非常疑惑的是,司馬南家中牆上挂的那只大家夥,究竟是從哪倒騰來的呢?對揭曉這個謎底,公衆可是非常期待!

不過這事,司馬南好像也不必太過擔心,該吃吃,該喝喝,如果他這個真的涉及犯罪,肯定判十年以下徒刑吧?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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