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打假“特供酒”:50元散裝白酒換包裝,賣出近千元高價

消費者報道 2024-05-11 18:22:48

“特供”“專供”“內供”“內部專供”“RMDHT(人民大會堂)”……消費者如果在白酒包裝上見到了這樣的字眼,可要當心了。

近段時間以來,公安部部署開展“淨風”專項行動,組織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冒用黨政機關、軍隊等名義,生産、銷售所謂“特供”“專供”等假酒犯罪活動。目前,貴州、內蒙古、鄭州、呂梁、西雙版納等十多個省市地方監管局已啓動整治“特供酒”行動。

一些商家打著某某單位、某某機關專供的旗號生産和售賣白酒産品。因打著特殊旗號,這些酒類産品往往被賣出動辄成千上萬元的高價,但據調查,這些看似特殊的白酒實際上是成本低廉的散裝白酒,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實際上,近年以來,無論是行業層面還是企業層面,盡管多有監管,“特供酒”因其暴利與隱蔽性仍然暗處叢生。

50元散酒搖身一變千元“特供”酒

“特供酒”究竟有多暴利?今年,重慶公安機關破獲的特大制售“特供”假酒案揭示這一暴利産業的神秘面紗。

據公安部食藥偵局發布文章,在此案中,團夥制作的酒類名目衆多,包括“中央國家機關特供三十年陳釀”“國務院後勤采購酒”“中央軍委辦公廳內招酒”“中央警衛局接待酒”等27中“專供”“特供”酒類。

警方查獲的“特供”假酒(來源:公安部食藥偵局官方公衆號)

重慶市武隆區公安局食品藥品和生態環境犯罪偵查支隊政委曾光在分析該案時介紹,在涉案現場查扣的涉案樣品,看起來像模像樣,但實際上成本非常低。每一個瓶子裏面的基酒以及外面的包材,整個成本不超過50元,賣到市場上要達到600元到800元的銷售價格。

這些“特供酒”銷售渠道往往十分隱蔽。據曾光介紹,作案團夥通常利用一定渠道獲得精准客戶信息和電話,通過電話銷售、微信朋友圈等方式推廣。在銷售時,虛構一定話術和相應特殊身份,比如曾在某某酒廠工作,有特殊渠道拿到“特供”白酒等。

售賣虛假“特供酒”貨的之多違法所得令人咂舌。在此案中,警方共抓獲涉案人員53名,搗毀生産、銷售、儲存所謂“特供”假酒窩點12個,假酒包材180余種、85萬余件,涉及非法商標標識240萬余枚,查明銷售金額2000萬余元。

除上述案例以外,公安部還在近期通報了四起非法制售“特供酒”的案例。包括浙江台州玉環公安機關偵破黃某林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上海公安機關偵破範某波等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山東棗莊公安機關偵破“12·19”假冒注冊商標案、河南鶴壁公安機關偵破“1·02”假冒注冊商標案。四起“特供酒”案例累計案值超過5億元。

“特供”酒爲何“野火燒不盡”?

針對“特供酒”的監管行動,並非首次。早在2013年3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等5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同年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酒類企業不准生産標准有“特供”“專供”“專用”等字樣的白酒。

2020年9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2022年,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公安部等6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其中提到,嚴禁線上線下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軍”字號煙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裝上印刷、刻制、鑄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樣或者圖案,易誤導消費者、造成涉軍負面影響的商品。

形似茅台、五糧液等知名品牌白酒産品的“特供酒”爲何在市場中泛濫,屢禁不止?

在過去物資短缺的年代,“特供酒”由于其流通渠道的特殊性質,被賦予了特殊意義與稀缺價值。一件産品能成爲“特供”,在某種程度上也保證了其品質的優越。在傳統的社會觀念中,能買到“特供酒”,似乎也意味著人脈網絡與社會地位的不凡。

這一特殊的概念背後象征的稀缺價值被不法商家加以利用,借機營銷,炮制出了所謂“特供酒”産品在市場上售賣。

警方查獲的“特供”假酒(來源:人民日報)

酒類分析師蔡學飛指出,在早期階段,市場與行業經營不夠規範,于是許多企業利用人們對于特供、專供産品的獵奇心理專門開發一些專銷産品,通過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來崛起高額利潤。很快,後來特供酒與專供酒已經成爲了低質高價、假冒僞劣的重災區,早已被國家與行業層面清理,但是特供酒稀缺、高價值等特性已經被市場與消費者接受與認可,這爲後來的造假提供了基礎。

市面上真的有所謂的“特供酒”嗎?

事實上,真正的“特供酒”早已不存在于市場當中。

據往年公開資料,2012年,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公開報道中稱,標識茅台生産的“商務慶典酒”、“80周年建軍酒”、“軍區專供酒”、“國家機關後勤采購特供酒”等幾款産品都已經停止生産並且召回,目前市面上流通的上述名號的白酒,均屬假冒。2014年,四川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人士也在公開報道中標識,五糧液已在2013年或更早之前就不再生産特供酒了。

然而,在巨大利益誘惑下,仍有部分商家生産制造“特供酒”。

5月8日,《消費者報道》記者嘗試以“特供”“內供”“內部專供”等關鍵詞在各大電商平台,均已無從尋覓“特供酒”的身影。

不過,記者注意到,在某生活平台上,曾有不少消費者分享自己喝到“特供酒”的經曆。不少消費者上傳的圖片顯示,該類“特供酒”外觀多形似“飛天茅台”“五糧液普五八代”等經典白酒産品,産品包裝上印有“茅台內供酒”“職工專用酒”“內部專供”等字眼。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産品包裝將品牌英文印成“MOUTAI”。

近期,針對這一亂象,市場監管總局針對特供酒制定了《市場監督總局關于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擬嚴禁制售“特供酒”,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蔡學飛分析指出,此次整治法規明確除了包裝外盒、瓶身之外,針對産品標簽等附屬物料也做了更加詳細的規定,相當于查漏補缺,要求更加細致,可以進一步規範相關産品生産與銷售,遏制“擦邊球”、渾水摸魚的情況。

對此,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在近日發布消費提示:牡丹江市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要警惕假酒傍名牌的現象,當心被“李鬼”酒所迷惑:

一、拒絕購買無廠名、廠址、標識的三無白酒,“牛皮紙做舊”的光瓶酒,外包裝長毛的“洞藏老酒”,“網絡直播”銷售的三無白酒,質量無法保證,消費者應拒絕購買。

二、拒絕購買標注有“政府機關”“軍隊”等信息的白酒,外包裝標注有“政府機關”“軍隊”“國旗”“國徽”等信息的白酒,其産品涉嫌違法,消費者應拒絕購買。

三、謹慎購買“年份”“特供”等白酒,外包裝標注有“15年洞藏”“30年陳釀”“專供”“專用”“特制”“內供”等信息的白酒,其真實性存疑,消費者應謹慎。

四、謹慎購買“虛標掃碼價格”的白酒,謹慎購買“虛標掃碼價格”的白酒。掃描二維碼顯示高價,進行低價促銷的白酒,經營者涉嫌誤導、欺詐行爲,消費者應謹慎購買。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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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2 17:04

    這是在說茅台嗎,茅台成本也就百八十一斤,賣你2000,咋滴了?!這是本事!!

  • 2024-05-12 09:05

    總有人不信,就是要賣什麽洞藏啊,內供啊什麽的,

消費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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