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樓頂上裝基站了嗎?輻射會危害健康嗎?

粒粒的家 2024-03-31 22:59:49
你家樓頂上裝基站了嗎? 輻射會危害健康嗎?

原創小天這三天2024-03-02 21:38河北

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沒有,現在樓頂上的通訊基站越來越多。在搜索引擎上輸入“爲什麽越來越多的基站建在屋頂上”,會彈出很多信息報道,有關于業主知情權的,有關于輻射危害健康的,有關于收益歸屬的,還有一些關于輻射的科普內容,那麽小天就把基站安裝,前置程序,輻射和健康,是收益歸屬等問題,一一擺清楚。

一、基站安裝主體是誰?

可能有人說了,這個除了移動、聯通、電信三巨頭,還能有誰?那麽事實真的如此嗎?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鐵塔”)官網顯示,該公司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出資,于2014年7月18日挂牌成立。成立中國鐵塔的主要目的是深化資源共享,降低重複建設,實現通信網絡經濟高效部署。

官網還介紹:“我們在中國的各地區開展站址的建設與維護工作,並向通信運營商提供服務。”“針對5G建設特點,創新建設模式,降低選址費、場租費等,從方案源頭降低成本。通過轉變傳統宏站高塔建設模式,創新低成本塔型沒充分利用已有資源和社會資源,在滿足服務標准基礎上,靈活配置資源,差異化服務,降低通信運營商5G網絡部署成本。”

基本可以判斷,基站的建設和維護是中國鐵塔的工作職責,向移動、聯通和電信等通信運營商以及其他社會不同行業的客戶提供服務是中國鐵塔的主要業務。其中塔類業務涉及將居民區樓頂或建築物牆面作爲站址,以便客戶安裝宏站設備或者微站設備。

所以,樓頂基站建設的主體是中國鐵塔,而不是電信三巨頭。

二、安裝基站之前,是否前置程序?

根據基站性質,通信基站可以分爲自建基站和附建基站。2015年9月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關于加強城市通信基礎設施規劃的通知》規定:進一步規範基站建設程序。對需要納入城鄉規劃的新建通信局房、基站、鐵塔的建設,要堅持“先規劃,後建設”;對于需要獨立占地型基站、鐵塔,要及時辦理規劃審批手續,並按照《關于城鄉規劃公開公示的規定》(建規[2013]166號)要求,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公示公開。附建型基站、鐵塔的建設應當符合市容環衛標准和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那麽相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又是什麽呢?

根據《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電磁輻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第十一條規定:從事電磁輻射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建設或者使用《電磁輻射建設項目和設備名錄》(見附件)中所列的電磁輻射建設項目或者設備,必須在建設項目申請立項前或者在購置設備前,按本辦法的規定,向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環境保護申報登記手續。第十九條規定:驗收合格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驗收申請報告,並頒發《電磁輻射環境驗收合格證》。

可以看出,安裝基站應在立項或者購置設備之前,經環保部門審批並驗收合格後,才能安裝。

三、是否有輻射?是否影響健康?

輻射無疑是有的。從《浙江省輻射環境管理辦法》的規定可以知道,輻射有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通信基站輻射屬于後者。

那麽電磁輻射是否影響健康,是大家關注度最高的話題。

《通信建築工程設計規範YD5003-2014》4.0.12 規定:局、站址選擇時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影響及防護對策。通過天線發射産生電磁波輻射的通信工程項目選址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應符合GB 8702《電磁輻射防護規定》限值的要求和GB 9175《環境電磁波衛生標准》的要求。這個說法在網上出現的頻率很高。經查詢,《電磁輻射防護規定》與《環境電磁波衛生標准》均已失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代替了上述兩個文件,可以認定不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的輻射應視爲危害健康。

應當如何評價電磁輻射是否在限值以內?生態環境部也有明確的依據(如圖所示)。

另外,《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第七條對環境監測信息的發布也作了明確要求,以保障民衆的知情權。可以說只要相關的環保主管部門不渎職,電磁輻射就可以控制在安全限值以內,不會影響健康。

小天覺得,大家對輻射的擔心和環境監測信息發布不到位、宣傳引導不力有很大關系,大家得不到官方信息,只能人雲亦雲。

四、收益歸誰所有?

嚴格來說,這是個法律問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明確:“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産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于業主共有。”中國鐵塔占用業主共有部分安裝通訊基站,應當保障業主知情權,租金等收益亦應由業主共享。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物業公司等主體多自作主張,侵犯業主知情權和相應收益,業主可采用法律途徑予以解決,主張合同無效或者索要相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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