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從1.8萬跌至1.2萬,開發商被指惡意降價,房價不漲還不讓降嗎

大明看樓市 2024-03-25 18:15:33

過去二十年,房子曾經是財富的象征,只要買房就意味著財富會增長,這是過去幾十年許多人對房子的固有印象。但是,根據數據顯示,2022年1—7月份,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78178萬平方米,商品房銷售額75763億元,平均銷售價格爲9691元每平方米,相比2021年一月和二月的11228元的房價相比,每平米下降了2000多元,降幅達到15.86%,可以看到,房價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只漲不跌了。

房價下跌之後,也打破了人們對房産保值增值屬性的一貫想法,要知道過去20年,房地産行業上演了一個又一個造富的神話。2000年全國平均房價在2000元左右,許多省會城市的房價也只不過在四五千元每平方米,但隨著人口流入和城市基建越來越完善,城市住房的需求有增長。房價也水漲船高,例如深圳,上海,三亞等城市房價收入比都在20以上,深圳的房價收入比更是達到38,意味著一個小家庭需要38年的收入才能買下一套房子。

2022年,樓市行情普遍低迷,而且分化的現象越來越明顯,就算在同一個城市不同板塊分化也比較大,例如在鄭州,武漢,長沙等城市,剛需樓盤的價格不斷下跌,但依然很難打動購房者,而改善型住宅的價格卻相對堅挺,那麽現在到底該不該買房,房價還會如何變化?實際上很多人對此十分困惑,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是,過去兩年的時間,買房虧錢的現象越來越多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樣認爲只要買房就能實現資産增值。

面對如今這樣一個市場,我們不得不改變對房價的一貫認知,那就是人們需要改變固有認知了,不要不相信房價會下跌,就像人民日報所說的那樣,大樹不可能長到天上去,房價也是這樣,因爲房地産並不僅僅只是一件商品,更重要的是,和民生屬性有關,和年輕人能否順利結婚有關,與孩子的教育環境有關,在這種環境下,如果房價大幅上漲,會導致人們的幸福感下降,還會引發一些社會問題。

從我國提出房住不炒開始,相關部門要維持地價和房價的平穩,但是房價整體平穩,並不意味著局部地區房價會保持不變。例如在湖北武漢,就發生了這樣的現象,前期購房者以1.8萬的房價買了房子,沒想到近期開發商以1.2萬的價格促銷,老業主聽說了這樣的事情之後,到售樓部高喊退房,甚至有前期業主跑到天台准備反映自己的訴求,最終開發商無奈,只好宣布近期的降價促銷措施無效,以1.2萬元的價格買房的購房者,近期將會辦理退款。

這是怎麽一回事呢?原來,我有一位朋友在今年六月份時以1.8萬元的價格, 買了某大型開發商位于武漢的房子, 沒想到2022年8月31日,開發商突然將之前1.8萬元左右的均價, 直接降低到12700元,這還是帶裝修的房子,位于同樣一個小區。這意味著之前以1.8萬元買房的 人, 一下子就虧了六十萬左右。

雖然從法律層面上來說,買了房子之後降價,開發商沒有什麽法律責任,法律上也沒有哪條規定房價只能漲不能跌,也沒有房價要“保價”的相關措施,畢竟買了之後房子漲錢,也沒有業主會給開發商補錢,但是五六十萬在一夜之間沒了,誰心裏過得去呢?于是那些前期業主找上門要求退房。

除了前期業主不滿意,有一些處境艱難的樓盤也很難過,因爲接近二環的位置降低到1.2萬元左右的價格,相當于把一些四環左右的樓盤按在地上摩擦,這個項目附近的一個置業顧問甚至告訴我,有一個客戶本來差不多要簽購房合同了,但是這個樓盤降價後,業主馬上表示先不買房了,因爲他也害怕快要成交的房子之後也會降價,所以這種降價行爲,讓一些業主更加猶豫,對整個市場預期也不利。

2022年9月1日,開發公司無奈,于是發出一紙公告《關于某項目銷售事宜的聲明》,裏面明確表示,2022年8月31日,公司剩余部分房源未售,采取一定的打折促銷方式,引起前期業主不滿,造成一定影響,現在宣布該銷售行爲無效,三日內原路退回款項,銷售現場會安排專人處理退款問題,後期不采取類似銷售活動,嚴格依法依規銷售。

這次開發商的公告發出之後,雖然沒有給前期業主退錢,但是也明確提出以1.2萬元銷售的行爲無效,相當于也給了前期業主一些安慰,但是,也有許多網友表示房價下跌了,就要求開發商退房退差價,那麽房價上漲的時候是不是應該給開發商補錢呢?

其實,這種案例並不是個案了,2021年下半年,有許多城市和地區出現這種情況。比如昆明,唐山等地開發商大幅降價之後,前期業主不滿,于是部分地區房管局要求,不得惡意降價,甚至湖南有城市明確提出,降價幅度不能超過15%。

然而,恰恰因爲這些現象,讓人們開始對房價的增長情況展開了質疑,例如燕郊地區的房價,相比2017年的高點下跌了30%以上,在2016年時,這些地區也曾經是投資者趨之若鹜的對象,對一些剛買房就面臨房價大幅下跌的購房人來說,房價大跌,就意味著自己的財富貶值,同樣一套房子,後來買的人反而可以更低的價格入手,兩三年的利息也是不少錢。

對此我認爲,買房其實也是一種投資行爲,因爲房價有漲就跌。房價漲多跌少的時間已經維持了有20年了,也要遵循周期規律。我們可以得到兩點啓發。

①在嚴厲的調控之下,房價保持平穩才是正常趨勢,大漲或者大跌都是個別現象,這反而是有利于剛需購房者的。誰也不能違背經濟規律,就像太陽總會東升西落一樣,而且房子既然是作爲一種商品,那麽價格就要由供需來決定。

②目前,我國整體的住房資源是過剩的,城鎮化率已經達到64.72%,90%以上的城鎮家庭都有房子,而許多投資者去囤積了大量房産,現在樓市調控政策收緊,人們收入預期下降,新房和二手房出現供過于求的現象也是一個很好的證明,而開發商在面對資金困難時,降價促銷也成了樓市的常態。當市場供過于求的時候,房價自然會回落,這些案例也給了人們一些啓發,買房也有虧錢的可能,大家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周全,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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