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稱一學生請假未跑早操遭到體育老師踢打,引發網友很大的熱議!
事件回顧短短幾秒的視頻,我們可以看到一位穿白上衣的男子,對著一位穿校服的學生,雙腳並用,對學生拳打腳踢,哪怕周圍有多個學生勸架,都拉不住打人的老師,旁邊疑似老師的同事也在勸他松手,不要打了!
沒幾下,學生就被這位老師打倒在地,看視頻老師應當很年輕,正是年輕力壯的時候,邊打嘴裏邊喊著:你這是逃避!
該事件發生在寶雞三和職業學院,按道理來說這麽大的孩子了,都很有自覺性吧,這位學生到底是因爲犯了什麽大錯?讓一個堂堂教書育人的老師都失去理智,當著這麽多人的面對學生下死手!
很快,事情就上了熱搜當記者致電該學院,工作人員的回答也是令人摸不著頭腦!
寶雞三和職業學院工作人員他這個是斷章取義,實際情況是學生並沒有請假,因爲不好好上早操,老師批評了學生,然後學生罵老師。
網友態度現在學生都是泥做的嗎?一手指頭都碰不得?我們上學那會板凳腿都打斷!上初中離學校十幾裏地走著去!也沒有一個家長找老師的,教育出來的孩子個個有意志力能扛責任。現在的孩子,太脆弱!
學校這個斷章取義用的好啊,學生罵老師,老師就該打學生嗎?不管咋樣,你動手大學生就是不對,學生犯錯你可以請家長教育,你作爲老師不能帶頭打人啊!
不知道這位老師是不是編制的,這下鐵飯碗得丟了吧,一個體育老師哪裏來的那麽大的怨氣,這不是教育學生,更像是泄憤,找到了情緒的泄口!不管怎麽樣,打人就是有問題!
現在有些孩子確實難教育,不過打人幹嘛啊!你可以回罵啊,幹嘛要動手,人家爹媽都不管,你管那麽多幹嘛?
頂膝就過分了,這是要他命啊!
相關法規教師打人的處理辦法:
1.如果老師體罰學生,學校、教育部門應對其予以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2.如果體罰學生導致其輕微傷的,公安機關應對老師進行治安處罰。
3.如果體罰學生導致其輕傷或以上的,老師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每位老師走向三尺講台之前,應當都學習了教師法相關法律法規,這位老師違反了《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寫到最後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學生犯了錯,老師可以適當的教育,這本沒錯!
話說回來,寶雞三和職業學院這件事情,怎麽看都不像是教育,更像是泄憤!
本來打人就不對,學校卻回複:斷章取義,學生先罵的老師!
對此,您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