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15歲女孩玩遊戲充值數萬元買來的賬號導致退款難

青島信網 2024-05-15 15:10:21

爲了能痛痛快快玩遊戲,15歲的小逄從網上購買了他人的賬號;爲了增強自己在遊戲裏的“戰鬥力”,小逄不惜“氪金”,陸續用綁定了自己母親信息的微信錢包充值數萬元。等到東窗事發,小逄及父母起訴這款“歡遊”遊戲的運營公司廣州沙巴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巴克公司”)。雖然此前也有未成年人玩遊戲大額充值後退款成功的案例,但由于小逄是買的由他人認證的遊戲賬號,而這些賬號的登錄IP、登錄設備衆多,無法認定都是由小逄單一控制使用,因此小逄一家的退款要求最終以敗訴而終。

15歲女孩買賬號網遊戲 充值金額達數萬元

跟不少青春期的孩子一樣,小逄也喜歡網遊戲,特別是一款名爲“歡遊”的語音社交類遊戲。在遊戲中,玩家需要花真金白銀充值,購買虛擬裝備,好讓自己更有“戰鬥力”。小逄的微信錢包綁定了自己母親的認證信息,但受制于未成年人玩遊戲的時間限制,小逄有時候用自己注冊的賬號玩不過瘾,就另辟蹊徑,從網上購買別人的賬號,再用自己的微信充值。

就這樣,小逄陸陸續續一共用了7個不同的賬號玩遊戲,其中3個綁定了母親的手機賬號,其他4個都是從網上購買的。雖然不是自己的賬號,但小逄玩起來也很舍得,陸續充值了158次共計數萬元——其中的一個賬號小逄充值了118次,金額達到了30901元。

時間一長,小逄花錢玩遊戲的事情被父母發現,而此時小逄在遊戲上的花費已經將近10萬元。在小逄的父母看來,15歲的小逄是未成年人,如此大額的支出已經超過其認知能力,因此向法院起訴,要求“歡遊”的運營公司沙巴克公司退還充值費用。

買來的賬號難認定單一控制 法院未支持全額退款

未成年人“氪金”玩遊戲的報道屢見不鮮,有的家長在向遊戲公司提供了孩子背著家長偷偷充值的證據後,的確拿回了部分甚至全部充值款。但到了小逄這裏,事情就沒有那麽簡單——因爲根據法院查明的情況,與小逄母親認證信息相關聯的賬號總充值金額僅爲648元,其余充值的賬號都是由他人認證。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查明,小逄使用過的其他4個遊戲賬號登錄IP、登錄設備衆多,且不同IP、不同設備登錄間隔時間短,地域涉及多個不同省份跨度大,因此法院認爲小逄並未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結合這4個賬號實名認證信息均與小逄父母無關,難以認定這些賬號都是由小逄單一控制使用。

《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二)》規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據此,法院判決沙巴克公司退還綁定小逄母親賬號的充值金額648元。

7個賬號裏4個由他人認證 法院二審也無法排除賬號共享情況

“家庭群裏有我的身份證照片,平時只知道孩子用我的微信玩遊戲,也幫孩子刷臉驗證過,但是不知道是往遊戲裏面充錢。”小逄母親認爲,小逄提交的證據證明了她作爲未成年人從其他平台渠道購買了他人實名認證的歡遊App賬號,那麽就算不是自己和孩子父親的實名認證也能證明是小逄在占有使用,“不然孩子沒有理由要向賬號裏充錢。”

因爲不服廣州互聯網法院的判決結果,小逄一家提起了上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爲,本案共涉及7個歡遊App賬號,其中4個賬號實名認證信息並非小逄父母,雖小逄主張自己購買了他人實名認證的賬號並實際使用,但結合登陸IP信息等現有證據,僅以充值記錄等證據,無法排除這些賬號由小逄及他人共享使用的情況。

除此,由于充值賬號繁多,不僅涉及案外他人實名認證的賬號情況,又涉及無法查明充值對象的情況,還涉及網絡平台購買記錄與微信、支付寶、銀行卡支付記錄可能存在重複計算的問題,因此小逄一家主張的充值金額缺乏理據,不予采納。文/信網記者 趙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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