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師|肖靜律師:一份合法有效遺囑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項

中恒信律師事務所 2024-04-23 13:43:37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不斷提高,財富觀和生死觀發生相應轉變,呈現出立遺囑人年輕化、財産多元化、遺囑個性化等新特點,在審判實踐中,常常遇到因遺囑訂立不規範而産生爭議的情況。北京中恒信律師事務所肖靜律師依托法律規則及審判實踐,整理分析了一份合法有效遺囑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一、訂立遺囑的基本要求

在我國,遺囑的有效形式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六種形式。法律對每一種形式的遺囑都有著明確的制作要求,訂立遺囑時,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進行。

01.自書遺囑

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並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制作完成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02.代書遺囑

是遺囑人委托他人代爲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03.打印遺囑

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04.錄音錄像遺囑

由遺囑人自己口述、用錄音錄像制作。采用這一形式設立遺囑的,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05.口頭遺囑

這是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以口頭形式所立的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06.公證遺囑

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

二、常見問題和注意要點

1.我的財産我做主,我要訂立一份遺囑把財産留給我的貓,可以嗎?

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第1133條的相關規定:“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産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産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可見在我國,國家、集體、組織、個人均可通過遺囑繼承財産。寵物在法律上是沒有繼承權的。這樣的遺囑也是無效的。

2.哪類遺囑還有“特殊時限”要求?

遺囑除了必須符合上述法定形式外,還有一類遺囑,有著特殊的“時限要求”。那就是通過遺囑方式將遺産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即爲遺贈。

根據《民法典》第1124條的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受遺贈人通過遺囑獲得遺贈人的遺産,除了一份有效遺囑外,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接受遺贈的時間限制: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這“六十日”的起算時間點是受遺贈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受遺贈事實之日。

(2)應當明確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受遺贈人接受遺贈的表示須明確,一般不能以默認的方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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