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不需要交物業費?今年起,新規下,物業費一律這樣交!

房産新聊 2024-05-19 08:45:55

在過往的二十多年間,隨著城鎮化步伐的加快,每年數以千萬計的農村人口湧入城市。當人們進入城市之中,住房問題自然成爲首要解決的難題。相較于鄉村的寬敞院落,城市的居住形態則是以小區爲主,而這些小區往往由物業公司負責日常管理。從商業模式的視角來看,物業行業的存在無疑爲忙碌的都市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他們無需分心于瑣碎的小區事務,只需支付一定的物業費,便可享受到專業的服務。

然而,近年來社會上對于取消物業公司的呼聲日益高漲,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愈發激烈。這究竟是何原因呢?在我看來,問題的根源在于物業公司角色的錯位。業主作爲小區的主人,本應享有充分的權益和話語權,但現實中,許多物業公司卻將自己置于主人的位置,以管理者自居。這種錯誤的定位導致他們在服務過程中態度傲慢,服務水平逐漸下滑。更有甚者,一些物業公司已完全忘記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一切以收取物業費爲首要目標,對小區的管理卻敷衍了事。

當出現問題時,這些物業公司往往將責任推給業主,指責他們不服從管理、不按時繳納物業費等。但實際上,他們的真正目的只是收取物業費,至于小區的環境和秩序,似乎與他們並無太大關聯。這種只看重利益、忽視責任的行爲,自然引起了業主們的不滿和反感。

遭遇這類物業公司,衆多業主自會心生抵觸,進而抵觸繳納物業費。然而,倘若物業公司能深刻反省,轉而以更加優質的服務來關懷與管理小區,自然能夠贏得業主的諒解,使得多數業主願意重新繳納物業費。然而現實往往是殘酷的,多數情況下,這些物業公司非但不自省,反而將所有責任歸咎于業主,固執地認爲是業主不願繳費所致。他們慣用的借口便是:“你不繳費,我何須爲你服務?”卻未曾深思,何以業主會拒繳物業費。

更有甚者,一些物業公司竟采用停水停電等極端手段逼迫業主繳費,甚至阻止業主回家,讓門禁卡失效,禁止業主車輛進入小區。如此行爲,令人不禁質疑,這樣的物業公司究竟有何存在價值?業主連自己的家都無法回,這樣的物業公司又有何用?

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看似紛繁複雜,實則根源在于物業費問題。物業公司渴望收取費用,而業主則對服務質量不滿。尤其是當物業費收取不透明、隨意漲價時,更是加劇了雙方的矛盾。然而,隨著社會的進步,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業主的權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根據民法典中的物業新規,物業公司必須定期向全體業主公開物業費的明細及使用情況。這樣一來,業主便能清楚了解自己所繳納的物業費究竟用在了何處,不僅消除了疑慮,還能對物業公司的服務和管理進行有效監督。

談及物業費的繳納問題,空置房的情況尤爲引人關注,許多業主對此深感困惑,難以判斷空置房是否應當繳納物業費。這背後的原因錯綜複雜,曆史遺留問題與現實困境交織在一起。在過去,關于空置房物業費繳納的規定並不明確,各地政策也大相徑庭。有些城市明確要求空置房仍需繳納物業費,而有些城市則給予一定的優惠。這種差異性使得業主們難以形成一個統一的認知。此外,由于空置房的物業費收取難度較大,往往存在長期拖欠的情況。物業公司難以聯系到這些空置房的業主,導致物業費問題愈發嚴重。爲了解決這一問題,許多物業公司不得不與空置房業主進行協商,采取物業費打折等方式來減輕業主的負擔。

對于空置房是否應繳納物業費的問題,人們的觀點各不相同。有人認爲,既然業主並未實際入住,自然無需享受物業公司的服務,因此不應繳納物業費。然而,也有人認爲,即便房屋空置,它仍然位于小區內,享受著物業公司提供的各類服務,如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等。因此,業主應當繳納物業費。還有一些人持折中觀點,他們認爲空置房只享受到了部分服務,因此只需繳納部分物業費。那麽,空置房的物業費到底該如何繳納呢?對此,民法典給出了明確的答複。根據新規規定,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爲由拒絕支付物業費。這一規定旨在明確物業費的繳納義務,保障物業公司的合法權益。

物業管理作爲一項綜合性的服務活動,涵蓋了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等多個方面。物業公司按照物業服務協議的約定提供相關的物業服務,業主則應當履行繳納物業費的義務。無論房屋是否空置,業主都應當認識到,物業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是對整個小區而言的,而不僅僅是針對入住的業主。因此,業主不能以未入住爲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顯而易見,即便是空置的房産,也必須全額支付物業費,業主無法以未入住爲由逃避這一責任。在我看來,空置房繳納物業費是理所應當的,因爲如果允許空置房減免或免繳物業費,那麽這無疑會大幅轉嫁居住成本至實際居住的業主身上,這顯然有失公允。

事實上,小區的存在並不因空置房的數量而有所改變,物業公司仍需維持既定的管理團隊和服務水平,只是可能少了些許垃圾清運的工作量而已。因此,空置房的增加並不會顯著降低物業公司的運營成本。如果允許空置房減免物業費,那麽這部分費用最終將由實際居住的業主來分攤,這無疑是對他們權益的侵害。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空置房往往掌握在炒房者手中。若是在物業費上給予他們優惠,這無疑是在變相降低他們持有房産的成本,進而助長炒房風氣,進一步損害真正有住房需求的購房者的利益。

綜上所述,空置房繳納物業費是合理且必要的,這一點已經無需再爭論。而對于物業公司服務水平的問題,業主們應當團結起來,通過投票等方式對服務不佳的物業公司進行更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甚至可以采取業主自治的方式,共同管理小區,確保我們的居住環境更加和諧、宜居。那麽,大家對此又有何看法呢?

8 阅读:6104
评论列表
  • 2024-05-19 10:50

    中國必須取消物業管理。

  • 戴維 31
    2024-05-19 09:03

    物業本來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垃圾都是環衛工人運走的,電梯基本上有電梯維保,樓道衛生基本上都是自家打掃,就問,物業在做(⊙o⊙)啥?除了收物業費就是刷門禁,還能幹嘛?物業定位錯誤?根本是物業存在就是個錯誤。

    用戶13xxx68 回覆:
    你對
  • 2024-05-22 14:50

    物業就是一寄生蟲存在。死要錢。問題是誰也管不了它

  • 2024-05-19 11:32

    搞衛生而已,樓梯走廊,每家每戶自己家拖地的時候順手拖一下,小區院子裏,星期天大家一起搞一次,什麽電梯壞了,電燈壞了,直接照專業人士修,小區平攤,這樣有沒有問題

  • 2024-05-19 10:40

    都不交,你能咋辦?[鼓掌]

    南旺村民 回覆:
    不買,豈不更好!
    隨風而逝的記憶 回覆:
    都不交,物業肯定開心死了,告訴你,都不交人家才好,最後一起起訴你們。萬一只是個別人不交,最多催繳,只能累積到大額再一起起訴。物業真的喜歡你們都不交這種,笑死了
  • 2024-05-23 15:43

    物業管理根本就沒用,每個小區請4個保安,每個保安上班8小時,一個頂班休息就可以了,另外請一個保潔阿姨搞一下衛生,全小區就養5個人就可以了,用不了多少錢

  • 2024-05-27 20:46

    物業只是中間商、沒有必要存在、請國家重視取消、別讓物業在胡作非爲了

  • 2024-05-23 22:39

    都取消物業了還交物業費你錢多嗎

  • 2024-05-22 07:40

    應該討論該不該交的問題?如果該交,交多少合適的問題?可惜然並卵

  • 2024-05-23 01:08

    現在的房子還有人炒嗎

  • 2024-05-23 05:58

    這就是變象養閑人。

  • 2024-05-23 13:52

    反對物業公司

  • 2024-06-04 15:10

    小編,下一步最好出"空置稅"!增加炒房客的持有成本!避免"資源浪費"哈!…

  • 2024-05-24 07:25

    是真的嗎?

  • 2024-06-12 07:20

    我目前都租房住,沒有自己的住房,你說空置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