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勞動關系可以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工資銀行流水、入職登記表、考勤登記表、工作證、工作環境照片、同事的證人證言等等。
我們很多人入職公司不太注重這些,也沒留個心眼,跟公司要求提供這些材料。
確實在沒發生糾紛時,對大家來說這些沒什麽所謂。
不過在這裏值得一提的,一旦你遇到的公司是發現金結算工資,且不給買社保並要求你簽訂《放棄購買社保的承諾書》時,就要留個心眼。也許你是很喜歡這個工作或者迫不得已必須接受這份工作。
剛才跟大家說的這些,目的就是,你跟公司鬧掰了,需要走到勞動仲裁這個地步來解決你與公司的勞資問題。而勞動仲裁的前提就是要先證明你跟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所以往往勞動仲裁申請書的第一個請求,就是確立勞動關系。因爲勞動關系沒確認就不屬于勞動糾紛,進而不能提起勞動仲裁。
那麽證明勞動關系,僅憑社保繳費記錄,能不能直接證明你跟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按照《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文件規定,在沒有提供勞動合同、工資繳費記錄等佐證,僅憑社保繳費記錄,是無法直接證明存在勞動關系,規定如下∶
究竟爲什麽社保繳費記錄不能直接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因爲實踐中,存在社保繳費記錄,一可能是社保挂靠關系,就是很多人讓公司代繳社保,實際未與公司建立過任何勞動關系;二可能是勞動者離職後,跟公司協商後,由勞動者付款,讓公司繼續幫忙代繳,直到入職下一家公司。
從規定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的關鍵,所以大家入職公司,一定要簽勞動合同,並將勞動合同文本拿一份到手上,因爲有的公司是會將勞動合同文本收起來,不提供給勞動者。
下面是關于勞動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2、勞動合同應當約定的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也就是說大家手頭上的勞動合同必須要約定這些內容,才符合法律規定。
3、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是必須訂立勞動合同,而且必須是書面形式,不能簡單口頭說說,電子勞動合同同樣有效。
4、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
5、公司不給勞動合同文本的處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畢竟是屬于弱者,遇到問題,要多從法律規定下手去解決,或許才能爭取更大權益。
最諷刺的是外企最遵守勞動法[點贊]
一邊挂靠交社保違法,一邊又不承認社保能證明有勞動關系[笑著哭]
挂靠不是公司違法嗎?爲什麽不承認勞動關系?應該規定所有公司只要給個人繳納社保,就認定和個人存在勞動關系!這樣自然就沒有公司給個人提供挂靠了,還用得著去打擊挂靠嗎!
沒有關系人家企業憑啥給你教社保,這不是在這胡說八道嗎。
流氓無罪
這TM不是扯蛋嗎?
我靠!勞動合同公司會拿給你?單方面合同只有一份!到時鬧辦了!公司直接給你說沒有簽過合同,你能把他能怎樣?
現在都是玩的是勞務派遣
有社保記錄還不能那怎麽才能證明啊,你們說的挂靠,或者離職了本人付款讓公司買,那就是要公司給證據了,讓公司拿付款證據出來,
勞動合同簽了一式兩份,但是兩份都是公司保存,有什麽辦法嗎?
如果連續在一個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視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社保也繳足十年,還不能證明勞動關系嗎?
瞎扯
那還有內容幹完這個幹哪個,你一不忙就給你找活幹,幹不幹不幹走人!私企幹活難
營業執照挂別人的怎麽算?
代繳違法公司可以翻案
放棄社保承諾書是無效的,而且用這個打勞務仲裁一打一個准,簡直把證據送你手上了,趕緊簽,前腳簽後腳就告它[笑著哭]
十年以上呢?十五年呢
勞資糾紛的時候:僅憑社保繳費記錄,無法直接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當某個人違法,司法機關要確定勞動關系的時候:根據社保繳費記錄,可以確定勞動關系。
要滴血檢驗,出報告才算[笑著哭][笑著哭][笑著哭],交了錢就能證明了[笑著哭][笑著哭][笑著哭]。現在的食品辦證就合格了[笑著哭][笑著哭][笑著哭]
交稅記錄 都顯示 工資多少 哪個公司交稅,還是不能當工作證明
企業既然買了社保,就說明企業承認勞動關系,否則你買什麽社保
期望有關部門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薛律師補充總結回複: 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在實踐中可作爲一種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但不是充分證據。最終還得審查是否存在實際的用工行爲。
什麽考勤登記表,工資發放條,現場照片,同事證人證詞,都是扯淡。早些年有同事被裁員,拿著考勤登記表,工資發放條和帶上同事去勞動局,結果給出的答複是,這些都不能算證據,必須要有公司,法定代表的簽名和公章,還得證明帶過去的人是當事人的同事,這樣的證據員工怎麽弄得到?
社保繳費記錄無法直接證明勞動關系,根本就是典型的“抛開事實不談!”
那就是承認社保挂靠合規合法
打卡工資呢[哭笑不得]
那怕你簽了放棄社保的協議,以後翻臉去告公司,公司肯定會輸,現在一般不會讓你簽這個,而是用勞務派遣的方式,它和你之間沒有直接的勞動關系,
入職先簽一個自願放棄社保!然後入職一段時間又調到其它挂靠單位上班,其實還是同一個公司。國內的企業都沒人管的嗎
主要舍不得挂靠的社保資金吧。要不沒人繳了,更尴尬[笑著哭]。被挂靠企業降低風險,也願意多挂幾個。除了勞動者外,都有好處[點贊]
這不是絕對的,按照高院的司法解釋建築公司如果違法分包,轉包,包括發包給沒資質的公司或者個人,不需要這些材料。由總包承擔責任。
現在公司只簽一份合同,根本不給你。[笑著哭][笑著哭][笑著哭]還是外企正規。
瞎扯,現在勞動仲裁就靠社保記錄定勞動關系。
爲什麽企業對個人有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呢?
勞務派遣有福了
拓展一下,如果企業申報了他的個人收入,可以證明雇傭關系嗎?
什麽玩意兒?矛盾
我作爲物業公司的項目經理,我和物業公司的合同竟然是勞務合同。懂得人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只有證明老板是你爸爸才能證明你是他的員工
扯蛋
那買房你爲啥非要社保繳費記錄?
企業與員工都是有勞動合同的,合同就是勞動關系的證明
幾十年前的公司哪裏去查
到退休辦理手續,記得,所有工資條,每年的勞動合同都要有,不然不能退休[點贊]三兩頭倒閉的私企過十幾年看你去哪找[點贊]
錢不管什麽途徑一分不少的交了出去,但是現在挑剔說交的有問題,目的是啥,賴掉?
幹脆就不算繳費,不更好,白嫖
可以用稅務記錄證明
還是自己多存點錢最好,誰都信不過!
靈活就業退休還需要就業證明或者勞動合同嗎,
能少算就少算。
不信謠不傳謠,別被境外勢力帶節奏
比如外出廣東打工的人,那些資料有幾人保全有,交錢了也不算,和耍賴沒啥區別,也不奇怪本性如此。
那,駐某地辦事員,本來就是那裏的人,工作也在那裏,從來不回公司,豈不是很難證明勞動關系?
哈哈哈哈
車上的最會玩,全部取消終身福利
工資記錄可以證明的……
這和戶口本證明不了父子父母關系一樣,這不是蠢,這是壞
勞動合同簽了公司就收走了,手裏沒有怎麽辦?
真能造謠!發這種稿子能拿多少美金?我也想賺外快,反正總有傻子不相信法院,而相信這自媒體[捂臉哭]
工牌上有公司蓋章[得瑟]
外資企業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比較靠譜,基本上按勞動法規定辦事!國內企業比較起來還差那麽一點
現在很多年輕人專門坑小公司賠錢的,真是垃圾不得不防啊,合同怎麽可能給你們放著?
只有豬才認爲不能證明勞動關系
人是社會的主體,一旦主體抛棄了你,我還是我
各網站app(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托管機構、財務機構等等)都須要設置登陸賬號、金融賬戶(將社會保障卡作爲首卡設置)(第一卡)
就認定社保可以單作爲勞動關系,這樣既可以阻止那些挂靠的企業,讓他們承擔責任不在做假
我信你個鬼[呲牙笑]
要平衡事業單位那些找臨時工幹活的可行性。
仲裁的內容越來越少,逼你打官司
應該取締勞務派遣中介公司,砍掉中間商,那樣還能提高工人福利
扯淡吧
結婚證不能證明夫妻關系[呲牙笑]
勞動合同只有一份,在工作單位手中,怎麽拿
繳費能退嗎?
不管是不是挂靠這個責任就是單位承擔
哪怕挂靠,該交的還是交了啊,個人跟公司交的全部個人出。 憑啥就不給?
哪個說的證明不了的?弱智說的?
是的,父子也不能證明是父子。
就是胡說八道的
脂溢性臉皮炎[呲牙笑]
團結起來
一派胡言
正常現象[靜靜吃瓜]
在繳納五險一金這件事上外企是最守法的
無法證明就自爆,向人社舉報自己和公司虛構勞動關系,再向稅局舉報公司未有勞動關系卻財報支出虛報本人工資和社保繳費來減少交稅,要求人社和稅局對公司處罰,
哪裏有能不買社保的好工作,
那就不交社保
扯犢子吧,公司爲啥在沒有合同情況下給你交社保?
以後可以發展到更高階一點,身份證不能證明身份。
勞動合同:分一年期勞動合同(試用階段試用),無限期勞動合同兩種(轉正後)。 基本社會保險、勞動合同都需要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社會保障卡人人發放(機關企業事業,村組社區居民、自由就業、靈活就業、鍾點工、個體工商戶等,包括店鋪、車鋪、地攤等全面普及全面普查)
中介的天下,惡心得不要不要的[笑著哭]
沒有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系要怎麽證明
就像雖然是你媽,但不能證明是你親媽一個道理
沒簽合同不是違法了嗎?違法補償雙倍。
戶口本無法證明你媽是你媽
胡說八道!也就是說你拿身份證也不能證明你是人!你有″人證″嗎?誰能證明你是人?
出生證明無法直接證明小編和它父母存在子女關系
不是在上班,那讓別人交什麽社保
養老和醫保不能證明,那失業保險應該能證明吧。
沒有這種公司,日結工也有保險,長聘都會買社保因爲醫保和工傷保險是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