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老板劉賢升,這筆錢從道義上說你該付給我

羅修雲 2024-02-28 11:50:17
衡陽老板劉賢升,這筆錢從道義上說你該付給我

真想不到,本人協助衡陽大老板劉賢升等人維權,我吃了官司還得自己出錢,在這裏,我得將不講道義的劉賢升送上道德的審判台!事情的起因,源于被監督人鄧承金向長沙雨花區法院起訴我名譽侵權,稱我發布的監督文“內容不實”“缺乏充分證據”,侵害了鄧承金的名譽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院認定了鄧承金陳述的事實,導致一審和二審都判我敗訴,我須按照法院的判項在《衡陽日報》連發三次道歉聲明,同時向鄧承金賠償律師費、精神損失費、公證費近兩萬元,向《衡陽日報》社支付600元連登三次“道歉聲明”的廣告費,總計約26000元。按理說,劉賢升作爲300余維權成員的牽頭人,又是 衡陽東尤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衡陽創億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衡陽市昇卓貿易有限公司、衡陽華陽置業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大股東、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屬于“不差錢”的實力人物,支付這點小錢“若九牛亡一毛”。但此人毫無道義和誠信可言,曾經關于支付這筆費用的承諾最終化爲了泡泡,各位看官:你們說這樣的人算不算“嗦皮人”(長沙土語:小氣人)?算不算“賴皮人”?算不算背信棄義的人?

大約是2022年10月中旬,有位朋友向我介紹說,衡陽有個受害群體要維權,牽頭人是一個叫劉賢升的大老板,朋友表示需請我出動跑一趟衡陽,並根據劉賢升等人反映的情況和提供的材料,幫其寫個向紀委反映情況的舉報材料,同時將舉報材料予以公開披露。既然是朋友介紹,我便隨同朋友一道去了衡陽,並在劉賢升的公司和劉賢升等人見了面,劉賢升向我訴說道:衡陽華陽置業公司法人代表鄧承金“空手套白狼”,在破産過程中虛報巨額債務、將資金轉移,引發300購房戶和其他受害人的強烈不滿。我反複問劉賢升其提供的情況和材料是否真實?劉賢升信誓旦旦稱沒有半點虛假,爲首的幾人可以在文稿後署上真名實姓,並表示如果有不實之處,他會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我朋友說:劉總是大老板,你放心,就算打官司我輸了,也就兩三萬元的賠償,這點小錢劉總出得起!既然劉賢升是衡陽大名鼎鼎的大老板,又是朋友介紹的,于是我消除了所有的顧慮,回長沙後即幫其寫好了向紀委投寄的舉報材料,並將舉報材料加上我的評論發到了網絡平台上。

2022年10月20日,鄧承金的律師給我發了一紙律師函,稱文章內容不實,要求我于24小時內將網文予以刪除,並告知了不刪除的法律後果。當時我有些猶豫,便就是否刪除網文征求劉賢升等人的意見,得到的答複是堅決不要刪除,“隨鄧承金去告,如果打官司他絕對輸,我們會支持你到底”!“鄧承金不敢和你打官司,他只是嚇嚇你而已,無非想讓你刪除文章”!劉賢升表示,無論是打官司請律師的費用還是其他的費用,都不要我出,他們會出!以此“鼓勵”我繼續跟進。于是,我按照劉賢升等人的意見,又寫了兩三篇跟蹤報道。

沒過多久,雨花區法院給我郵來了一紙傳票,于是,我被迫踏上了訴訟之路。我將這個消息告知劉賢升後,劉賢升等人淡淡地說,讓鄧承金打官司,這樣反而會暴露他的問題,並安慰我不用擔心,稱他們會成爲我的堅強後盾。事實上,在請律師的問題上,劉賢升就已經顯露出了他鼠肚雞腸、守財如命的格局:一萬元的律師費,不知催問了多少次才轉給律所,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到了二審,則以“請律師意義不大”爲由拒絕支付律師費,導致長沙中院的二審法官都感到難以理解:你協助他們維權,怎麽他們律師費都舍不得給你出?這樣的人你也去幫他?對此,我無言可答!

雨花區法院一審下達的(2023)湘0111民初1088號判決書,判決我敗訴,我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長沙中院。其實,根據我的經驗,各級法院對上訴案的改判率之低,低到了忽略不計的地步,一審判決不是“懸而未決”,而基本上是“蓋棺定論”,我也只是在劉賢升等人的“鼓勵”下碰碰運氣而已。

果然,2023年7月15日,我收到了長沙中院早在6月20日就制作好了的(2023)湘01民終8870號判決書,終審判決結果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收到終審判決書後,我和我的朋友多次催劉賢升支付2萬多元的費用,開始N次催問,劉賢升都表態會付,然而,嘴裏說會付,就是不見“付”的行動。當我收到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書後,我覺得不能再拖延了,無奈之際,我只好自己先墊付,我和我朋友告知劉賢升我墊付了執行款,請他盡快將這筆款付給我,劉賢升仍然答應會付,卻沒說付款的具體時間,並表態說就算其他人不同意付,他也會墊付給我。事後,證明劉賢升所說的墊付是賴付!

劉賢升的賴付經曆了“四步曲”:第一步是口頭承諾(回複我朋友說:就在這幾天解決)卻不兌現;第二步是怪我太急了,說根本不要聽法院的,無需按法院的強制執行通知書上的時間付款,告知我鄧承金也有錢被衡陽的法院凍結了,到時候可用鄧承金的錢還我;第三步是稱他的所有支付工具都被銀行凍結了,他無法支付;第四步是稱其他維權人回絕不給,他想給現在“實在困難”。

實話實說,如果劉賢升是個低保戶或貧困戶,這兩萬多元我會心甘情願自己出了,但劉賢升不是低保戶或貧困戶,他完全有能力支付這兩萬多元;他也有道義支付這兩萬多元。我想,要我是劉賢升,假如他協助我維權敗了官司要賠錢,我用我的人格和良心說話:別說兩萬多元,我還會加點補償金早早付給劉賢升,如果這錢賴著讓劉賢升自己貼,我做不出,除非我的良心被狗吃了!

劉賢升等人要我等待法院執行了鄧承金的款項之後再將這兩萬多元付給我,可是法院從年前到年後均未執行鄧承金的款項:雨花區法院是2023年9月10日下達的強制執行書,我能“抗”導現在不執行嗎?劉賢升等人要我等到衡陽法院執行了鄧承金的款項後再給我支付,這不是在慫恿我抗法嗎?劉賢升等人爲了“省錢”,竟然慫恿我抗拒執行法院判決,不惜讓我承擔被法院司法拘留的後果,其禍心昭然若揭!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劉賢升不該我在《衡陽日報》上發布“致歉聲明”,卻不檢討自己反映的情況不實,假如劉賢升等人反映的情況屬實,鄧承金會起訴我嗎?即使起訴我法院會判我輸嗎?正因爲劉賢升等人反映的情況不實被法院認定,我才被鄧承金起訴並且才輸了官司,我才不得不按照法院的判決在《衡陽日報》發布“致歉聲明”,你以爲我想在《衡陽日報》發布“致歉聲明”嗎?你劉賢升等人不自責不算;我不怪罪你提供的舉報材料不實不算,你反過來還怪罪我,這是哪門子道理?按照劉賢升的意思,我要堅決對抗法院的判決;堅決拒絕發布這個“致歉聲明”,卻不顧及我拒絕執行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所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這樣的心理是多麽自私、多麽陰暗與龌龊!

介紹我協助劉賢升等人維權的朋友,對我的遭遇感到十分氣憤,也後悔給我“牽線”,並承擔了一半的費用。“長沙有人和劉賢升合作,也被劉賢升坑了,說了很不好聽的話”!朋友深有感慨地說,真是“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啊”!現在看來,並不是所有受害者都是值得同情、值得幫助的。事實上,究竟是鄧承金坑了劉賢升還是劉賢升坑了鄧承金都很難說,從劉賢升的人品來看,受害人或許是鄧承金,起碼由于我在網上發布了劉賢升等人提供的不實材料對鄧承金的個人名譽造成了傷害,鄧承金先生起訴我,當時我埋怨他只是將矛頭對准我卻忽略劉賢升等人這個“源頭”,現在我理解了:我如果不將劉賢升等人提供的不實材料搬上網絡,鄧承金的個人名譽就不會受到傷害。在這裏,我再次誠懇地向鄧承金先生道個歉,希望鄧承金先生擯棄彼此間的嫌隙,抹去不愉快的記憶。茫茫人海,芸芸衆生,我們以不同尋常的方式打交道,同樣是一種緣分,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你和我,說不定哪天還會邂逅你的!

誠信和道義是一個企業人的關鍵品質和安身立命之本,劉賢升作爲一個企業老板,對幫助過自己並因自己的問題讓幫助你的人吃了官司,卻不願意爲幫助過自己的人支付相關的費用,那麽以後誰還會願意幫助你?我堅信,一個人也好,一家企業也好,只有攜“誠”而行、攜“道”而行,才能行穩致遠,事業的前景才會越來越美好,如同一幅絢麗多彩的畫卷,在人生的舞台上綻放出耀眼的光芒,否則,前景會越來越暗淡,遲早會遭遇行不通的“斷頭路”甚至有朝一日讓事業大廈轟然坍塌。我如是說,不知劉賢升以爲然否?

湖南博主  羅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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