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打賞女主播,打賞的錢是否能要回?

藍沃律師馮東洋 2024-03-21 10:05:21

最近A女士來律所咨詢,其與老公結婚十年有余,感情雖不如婚初甜蜜,但也一直和和睦睦。偶然的一天,A女士發現自己的老公近兩年一直給一位女主播打賞近幾十萬,且二人有暧昧的聊天記錄。

女士氣不過,想要回打賞的錢,那麽 A女士是否能要回老公向女主播打賞的錢呢?

答案是:分情況!

第一種情況:A女士的老公直接贈與給女主播的私人賬戶,可以要回!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産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該種行爲A女士的老公,未經過A女士的同意,將大額的夫妻共同財産贈與女主播,損害了A女士對共同財産的處分權,而A女士老公與女主播不正當關系的贈與,同時也違背了公序良俗。所以A女士老公對女主播的贈與行爲無效,法院一般支持返還。

第二種情況:A女士的老公直接轉賬至直播平台賬戶,很難要回!

首先,A女士的老公在觀看網絡直播內容時,實際與提供直播服務的平台、主播等成立的是網絡服務合同關系,其對于直播內容的打賞,並不是直接轉給主播個人,而是通過向直播平台支付後獲取的網絡虛擬財産購買的虛擬禮物再打賞主播,其符合服務合同等價有償服務的模式。

故A女士的老公,作爲用戶在網絡平台換購平台道具再對主播進行打賞,是基于用戶與平台簽訂的用戶協議,接受平台提供的服務,本質上是一種網絡消費行爲而非贈與行爲,法院一般不支持返還。

但也有部分法院會根據打賞的金額、打賞人與主播之間是否保持不正當的關系來考慮該打賞行爲是否侵害夫妻共同財産處分權及打賞是否違反公序良俗,而支持主播返還部分的打賞金額。

網絡直播成爲眼下流行的娛樂模式,但打賞的行爲卻不是現在才出現,遇到這種情況不用慌張,冷靜地搜集證據,積極尋找專業律師的幫助,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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