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通過改善土地提高了糧食産量,這對于村委會來說算得上是件大喜事兒了,但在內蒙古開魯縣雙勝村,領導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向農民收費。
根據中國三農報道,在20年前的雙勝村,有近6000畝鹽堿地空閑,老張稱這片地當年連兔子都不拉粑粑,每畝5塊錢都沒人願意租。
不過,老張和另外兩個同村村民接手了這片鹽堿地,根據合同顯示,這片荒地共5600畝,合同中顯示他們用這片地建養牛場,搞養殖業。
誰都沒想到,老張幾人將這片地用牛糞和菌肥呵護了20年後,曾經的鹽堿地竟然被改善成了可以種糧食的良田。
然而幾人還沒高興幾年,村委就拿著一張通知單來收錢了。
根據通知單中每畝200元的標准,老張要給村裏交上百萬的承包費,這讓他百思不得解:承包費明明已經全部結清,這100萬是哪兒來的呢?
對此,村書記表示,一開始村民包的是草地,現在變成了水澆地,現在要補收的是水澆地的費用。
楊書記還透露稱這錢是鎮裏讓收的,如果不交那就解除合同,承包者同不同意都無所謂。
就是這麽不講理。
當記者表示這麽做完全沒道理,楊書記卻笑嘻嘻的稱自己不懂法。
村委的態度明確,村副主任就堅決將楊書記的態度貫徹到底。
當承包農民開動耕土機時,他會第一時間到場阻止,甚至放話要帶200個人來看地,白天晚上輪班守,老李什麽時候交錢什麽時候才能種地。
更讓人無語,繼村副主任之後,鎮上的黨委副SJ也來現場阻止農耕,作爲一名90後領導,紀書記的強腔調更濃,對著一幫老農民指手畫腳,甚是威風。
更可笑的是,當幾個老農民因爲種地問題産生矛盾,去找紀書記調解時,紀書記卻將自己推的一幹二淨,他說他也不懂法。
遇上事兒的時候不作爲,拿“不懂法”搪塞農民,向農民要錢的時候卻一個比一個有主意,這種領導應該去討債公司找個班上,別占著茅坑不拉。
村幹部阻攔春耕這件事一出,幾個涉事幹部就被網友們口誅筆伐,但客觀來說這事兒還需分兩個角度來看。
首先站在承包者的角度來看,這一百萬出的太冤了,自己明明已經提前交夠了30年的承包費,地也是自己花費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一天一天養過來的,況且自己有合同在手,走到哪兒都說得過去。
而站在ZF的角度來看,村委租出去的是草地,合同中明確寫著是用來做奶牛養殖的,也就是說這片土地的性質就是養殖業,然而老李幾人將土地承包之後改變了土地的用途,這叫土地性質變更,讓其補交土地使用費也在理。
雙方唯一的矛盾點就是這地是承包方改善過來的,而村委和鎮裏只是坐享其成,所以並不能按照一般的規則來看待這個問題。
如果說是這地是由村幹部和鎮裏開墾的,就算向農民要上千萬,網友們都支持。
但問題就出在農民開荒時村委並沒有幫忙也沒有制止,更沒有提到土地性質變更後要補錢的事兒,如今生米煮成熟飯又要翻舊賬,這就沒道理了。
本以爲這事兒還會再發酵幾天,沒想到開魯縣ZF很快就發布了情況通報。
通報中一共爲大家答疑了三件事,
第一、補收承包費是按照“國土三調”來的,沒有胡來。
第二、阻攔不讓種地的是已經補交了費用的農戶,因攀比心而阻礙翻地,經調解這部分人將來會走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
第三、耍官威的鎮領導被免職,兩位村幹部被警告。
這個通告背後所透露的已經很明確了,村鎮不會因爲事情鬧大補交的承包費就這麽算了,被處罰的領導是因爲工作作風蠻橫粗暴。
其實ZF真想要完美解決這件事兒,我認爲方法還是挺多的,畢竟人不能讓尿憋死,而ZF也是爲了保障農民的權益,說到底大家還是一夥兒的。
如果不講任何情面的話,雙方在公堂對話,讓法律判斷誰對誰錯是最公正的辦法。
但若站在情理的角度來看,其實這事兒有一個最佳方案,那就是發包方先違約,再簽約,也就是發包方按照合同規定先付給承包費違約金,雙方解約之後承包方有優先承包土地的權利,可以再次以澆水地的價格重新承包回來。
既然雙方都不想讓步,那麽這就是那個最折中的方案。
最後一種就是破罐子破摔了,承包方放著優渥的土地不用,而是繼續在土地上幹養殖業,直到承包年限到期。
這些辦法看上去都比村幹部、鎮幹部在現場阻攔不讓種地硬碰硬強,從視頻中看,幾個承包方老農民並不是不講理的人,若與他們好言相勸,相信此事不會鬧到這個地步,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