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撈錢3億的高曉琴判15年,38歲程度月薪8千,對李達康點頭哈腰、不吃螃蟹,不喝茅台,竟然判18年冤嗎?

阿三侃劇 2024-04-30 13:13:40

在這個以人民的名義進行的莊嚴審判之中,山水集團執行董事高小琴因涉嫌貪汙三億元人民幣,最終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然而,令人驚訝的是,一位年僅三十八歲的警察程度,盡管月薪僅有區區八千元,卻被判處了更爲嚴重的十八年有期徒刑。

面對這樣的結果,許多人不禁産生疑問:程度是否真的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畢竟,他只是一個月薪僅有八千元、沒有奢侈品牌LV、沒有高檔白酒茅台、對李達康恭敬有加的普通警察,爲何他的判決會比貪汙三億元的高小琴更加嚴厲呢?

爲了解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深入剖析《人民的名義》這部電視劇所傳達的核心思想。

《人民的名義》是一部深刻反映中國共産黨堅決反對腐敗、倡導廉潔的大型電視劇,整部作品的重心都集中于黨員幹部的廉政作風建設。

程度原本擔任漢東省京州市公安局光明區分局局長,後來被調往漢東省公安廳辦公室擔任副主任。作爲國家警察隊伍中的一員,他本應承擔起國家和人民賦予他的神聖使命,保持清正廉潔的形象,然而,他卻在工作中貪汙受賄、徇私枉法,甚至加入了以趙瑞龍爲首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社會組織,利用職權替貪腐分子濫殺無辜,在執法過程中,在並非正當防衛的情況下,殺害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相比之下,高小琴雖然身家高達三億元,但她只是一個普通公民,其所犯之罪僅限于行賄罪與非法經營罪兩方面。

盡管高小琴積累了大量財富,但由于她只是一個普通公民,涉及的罪行主要是經濟犯罪,根據我國法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她的判決量刑相對合理。

經過上述分析,我們不難發現,高小琴與程度的犯罪性質存在根本性的差異。

程度身爲國家公職人員,不僅涉及職務犯罪,更涉及命案,因此對他的判決必須嚴格執行。

對警察程度的懲處,再次印證了中國共産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所堅持的“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原則,充分展示了政府反腐倡廉的堅定決心。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程度被判刑,完全是罪有應得,毫無冤屈可言。

作爲人民的公仆,我們應當始終將黨和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保持廉潔自律、奉公守法的優良品質。對于廣大黨員、幹部而言,他們不僅要堅守國家法律、紀律、政策的紅線,同時也要堅守在人民群衆心目中的道德底線,做到執法爲公、守法爲民。

《人民的名義》這部電視劇蘊含著深遠的意義,它不僅積極響應了黨和國家的號召,緊跟時代步伐,展現了人民群衆對反腐倡廉工作的熱切期待,同時也通過對劇中腐敗分子的判決,對現實生活中那些作風腐化、違法亂紀的黨員、幹部形成強大的威懾力。

《人民的名義》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沖鋒號角,也是人民群衆對黨和國家工作的殷切期盼,有了人民的名義,我們堅信黨和國家必定能夠打贏這場整頓風紀的艱巨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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