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首次披露:將用“全生命周期”的思路完善藥品定價

健識健識 2024-05-11 02:59:42

5月9日,國家醫保局官方微信公衆號發布文章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施子海在國家醫保局于4月29日舉辦的醫藥價格工作座談會中明確表示,要深入研究、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對藥品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采取針對性的價格政策措施。

國家醫保局公衆號在5月9日發布了三個會議信息,一個是“醫藥價格工作座談會”,一個是“醫保總額預算座談”,另一個是“媒體座談會”。正好對應今年醫保系統的三件大事:藥品定價改革、DRG/DIP付費方式改革,以及醫保基金監管宣傳。

這次,國家醫保局對藥品定價提出了新的“藥品全生命周期考量”方式,而且放在“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的大方向之下,就顯得意味深重了。

再過兩個月,一年一度的醫保談判就要拉開帷幕。想進醫保的創新藥數量年年增加,但醫保總盤子沒有快速增加,砍價肯定是必要的。但怎麽砍、砍多少,砍完之後如何保證創新藥能順利銷售、收回成本,過去這些問題國家醫保局形成了一些原則,但並不能讓所有創新藥企都滿意。

另外,全國藥品集采也在如期舉行。大批藥品爲了擠進集采的獨木橋,也必須大幅降價。不過近期越來越突出的矛盾是:有的集采藥降了價,企業也沒換來理想的收益;有的原研藥不降價、不進集采,反而“霸榜”部分省份的藥品銷售名單前列。

種種現象都有待處理,“對藥品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采取針對性的價格政策措施”,顯然是一種非常合理的思路。

圍繞“藥品生命周期”

藥品生命周期分爲五個不同的階段:産品開發、引入、成長、成熟和衰退。在藥物獲得批准成爲上市産品之前,公司基本不會産生銷售收入;當大量競品出現後,很多藥品反而能在近乎衰退期獲得很好的商業化“長尾時期”。

現實世界中發生的這些情況,提示醫保定價策略不能只是簡單的畫一條線,就解決所有藥品的價格問題。

對創新藥企來說,醫藥研發周期十分漫長,藥品定價事關企業命脈。創新藥理論上有20年專利窗口,但因爲研發周期長,企業能收回成本的時間非常有限,同時掙得的利潤還要支持更多産品的研發工作。創新藥企的壓力其實非常大。

公開資料表明,中國藥品價格比最低國際參考價中位價還低約39%,是全球價格的“窪地”。

創新企業怎麽活下來?于是,創新藥企將希望部分寄托在自主定價層面。2023年以來,醫藥界人士紛紛發聲,提議改革現行藥品定價制度。

貝達藥業董事長丁列明建議:在創新藥定價上,建立以臨床價值和社會價值爲基礎和導向的價格形成機制,真正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不對創新藥價格進行幹預限制,允許企業自主定價。

可以看到,政府對醫藥市場定價正逐漸放權。今年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改革試點方案中,還提到“浦東新區允許生物醫藥新産品參照國際同類藥品定價”;半個月後,一則《關于建立新上市化學藥品首發價格形成機制鼓勵高質量創新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文件在業內廣爲流傳;日前,多地發布了創新藥産業鏈指南。

國家層面也早將視角擴展到創新藥的“生命周期”。去年,國家醫保局在對新冠治療藥價格做出指引的同時,對諸如新冠治療的創新藥物,進行了價格形成機制探索。

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副司長翁林佳曾公開表明,在一款創新藥處于生命周期的早期階段時,藥品的價格管理相對寬松,或者賦予更寬松的市場調節政策;而當藥品進入生命周期的中期,以國産仿制藥來說,市場有相對成熟的藥品制衡,主導定價在政府手中還是自己手中差別不大,醫保部門則會更多地去關注它的可負擔性。

今年2月,國家醫保局還對各有關行業協(學)會下發了《關于建立新上市化學藥品首發價格形成機制鼓勵高質量創新的通知》,更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但一些業內人士還是保持謹慎態度,認爲創新藥定價,事關市場層面以及支付體系背後的結構性調整,一定是多方協調的結果。

醫保談判的旁枝

去年以來的業界呼籲,讓業內在上市定價階段看到一些曙光,但醫保的大門依然難啓。

過往五年,醫保每年談判藥品平均降幅都超過50%,最高甚至達61.7%。全球唯一一個用于治療罕見病脊髓性肌萎縮症的進口藥物諾西那生鈉,原價高達每支70萬元,年費治療費用420萬元,在經過8輪醫保談判“砍價”後,最終降至驚人的每支3.3萬元,降幅95%以上。

“靈魂砍價”降幅屢創新低,在現實中凸顯的卻是價格與價值的矛盾。

藥品上市後到進入醫保談判前,這一段生命周期是價格管理機制尚存的空白。另外,進入醫保後擴大銷售量、增加適應症等因素,目前的價格機制也沒有能全面反映出來。

隨著“全生命周期價格政策”的提出,創新藥的醫保定價模式可能會迎來本質的變化。

一些創新藥的適用患者人數很少,例如用藥量很小的嬰幼兒患者群,如果大幅降價,企業勢必無法在短期內收回成本;一些創新藥能開發多個適應症,早期上市的適用人群不大,後期迅速覆蓋大量患者,如果前期大幅降價後期只是小幅降價,根本無法體現“量價對等”的醫保定價原則。

但如果把這些創新藥的定價問題納入到“全生命周期”來看,思路就會清楚很多,甚至能延伸到這些藥在過了專利保護期之後,面對仿制藥競爭的定價原則。

衆所周知,高價藥給醫保系統帶來的壓力很大。業內人士表示:醫保“超級買方”的總盤子並沒有太大改變,如果提高創新藥的醫保價格,一旦花超了,錢從哪兒來?

另一方面,在當前的藥價支付結構中,創新藥支付還主要依賴醫保,商保介入得很少。如果醫保支付占比發生比較大的調整,商保是否要承接、怎麽承接?誰的結構調走?誰的結構保留?這些問題的答案目前都不明確。

醫保部門自然想通過重塑醫藥行業的市場規則,把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全生命周期”是醫保部門對藥品價格靈活操作的進一步發聲。某種程度來說,春雨將至。

撰稿|苗苗

編輯|江芸 賈亭

運營 | 朱穎

插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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