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和東莞同時交兩份養老保險,養老金能拿兩份嗎?

藍沃律師馮東洋 2024-04-28 09:05:53

參保人在兩個以上統籌地區重複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清退手續,由轉入地清退,先辦轉移後辦清退。

萬一不慎重複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應按規定辦理清退手續。違反規定重複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不僅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還會造成社會保險基金的損失,嚴重的還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一不小心重複交了怎麽辦?

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時,參保人員同一時間段重複繳納養老保險的,重複的部分可申請退款,辦事指南如下:

1.【辦理材料】:

(1)本人社會保障卡複印件一份,無社會保障卡的可提供個人活期存折或借記卡複印件,借記卡的需填寫開戶銀行全稱以便退款。

(2)填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重複繳費退款申請表》。

2.【辦理地點】:

(1)東莞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大廳或各鎮(街)政務大廳提出申請;

(2)“社銀合作”銀行服務網點。

提示:根據《關于印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幹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0號)“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有關規定,可由個人選擇所需清退重複繳費部分。

之前在惠州交過幾年養老保險,可以轉移到東莞嗎?

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廣東省內流動就業參保的,不再辦理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待符合在廣東省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時,由省內最後參保地統一歸集處理。因此,省內交過的養老保險就不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了。

養老保險已經繳滿15年了,是不是可以停繳,坐等退休?

如果你是單位在職職工,用人單位爲你繳納社保費用是法定義務,即使已經繳滿15年也應繼續繳費。養老金高低與繳費年限相關,繳滿15年只是退休的最低繳費年限要求,繳費年限會影響到您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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