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證據均不被采納,誰是幕後黑手?

頑強的星星 2024-05-07 15:46:47

2020年12月4日,天津捷彙建築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彙公司)與山西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建工),就“三亞市海棠灣洪風片區危舊房改造(安居工程)項目”簽訂了一份《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又于2021年10月10日就該合同中山西建工所欠捷彙公司工程款相關事宜簽訂了一份關于限期支付工程款的《協議書》,協議書中第二項約定山西建工應向捷彙公司支付615萬元工程款,支付期限爲協議蓋章後七日內支付50萬;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100萬;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萬,2022年1月20日前支付365萬,協議書中第二項第6條約定若山西建工未按約定支付捷彙公司工程款,需按欠款額承擔日千分之一違約金。

上述全部付款期限均已屆滿,但山西建工僅向捷彙公司支付了250萬元工程款,尚欠365萬元工程款未支付,捷彙公司多次向山西建工催要但被告都未予回複。

基于上述事實,山西建工的違約行爲已給捷彙公司的正常生産經營,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一審法院于2022 年 4 月 25 日立案,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才進行了第一次開庭。

一審中,審判長多次無故更換,且案件一年多沒有進行審核詢問和開庭程序,最終作出了支持反訴、駁回本訴的判決。

山西建工在反訴中主張的虛假陳述和誤解,顯然站不住腳。他們試圖否認與捷彙公司之間的合同關系和付款事實,然而這些都在捷彙公司一次次提交的證據中得到了明確的體現。

第一次提交證據:

第二次提交證據:

第三次提交證據:

第四次提交證據:

從捷彙提交的種種證據來看,雙方之間的合作是真實存在的,且山西建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捷彙的工作人員和施工情況都有明確的了解。山西建工的否認不僅與事實不符,也違背了基本的商業誠信。

至于山西建工提到的第三人趙某和唐某強,他們作爲捷彙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直代表原告進行各項工作。山西建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他們的身份和職責有清晰的認識,現在卻試圖以誤解爲由推卸責任,這無疑是對事實的歪曲。

山西建工在反訴中提出的返還款項請求,更是毫無根據。根據捷彙公司提交的《協議》,雙方已經對項目的付款情況進行了明確的約定,山西建工現在要求返還款項,不僅違反了協議的約定,也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原告存在違約行爲。

盡管鐵證如山,一審F院在審理此案時卻存在極度不公平、故意回避重要證據、刻意作出違背事實的判決等問題,最終作出了支持反訴、駁回本訴的判決。二審也是極不負責的順水推舟維持原判。

面對這樣的判決,捷彙公司深感失望,但並未放棄尋求公正。他們決定向更高層次的F院提起上訴,希望能夠糾正一審的錯誤判決。     自2023年11月20日起,就已向三亞市城郊R民F院、三亞中院、海南高院、最高R民F院提起了對一審主審F官李某涉嫌構成枉法裁判的實名舉報,可是舉報這一個多月來,所有的舉報信均石沉大海,猶如泥牛入海,音信全無。

走上信訪之路後,萬萬沒想到會收到“望你理性上訪”的荒唐回複。

法制社會,捷彙公司遇此不公,倍感無力和困惑。他們不禁要問,究竟誰是這起案件背後的幕後黑手?爲何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F院仍然選擇支持反訴、駁回本訴?這樣的判決結果不僅損害了捷彙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捷彙公司堅信,法律是維護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他們將繼續堅定地走上尋求公正的道路,不畏強權,不懼困難。他們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揭露這起案件背後的真相,讓幕後黑手受到應有的懲罰,還社會一個公道。

同時,捷彙公司也呼籲廣大市民和媒體朋友們關注此案,共同監督司法公正。他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這起案件一定能夠得到公正的處理,讓正義不再延遲,讓公平不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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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強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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