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三十年!即將退休的頂替者因懷孕被取保候審後撤案?

友易談曆史 2023-10-02 12:00:02

49歲的朱春麗,靠著在藥店打工生存,平時就住在藥店狹小的雜物間,日複一日的過著枯燥的生活。

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訴她,當年她考完中專後,有人將她的身份頂替了!

朱春麗實名舉報頂替自己身份的人,可苦苦等待2年之久,卻只等到一紙撤案材料。

無奈之下,朱春麗只能將自己的遭遇向社會大衆坦白,希望得到一個公平的結局。

被頂替的身份

1990年秋天,剛中考完的朱春麗,從夏天等到秋天,看著其他同學都拿到了錄取通知書,她有些泄氣。

在家裏磋磨了幾年時間,朱春麗只能外出打工維持生計。

因爲沒有高學曆,她只能從事銷售、服務員等基礎的工作。

朱春麗有過一段婚姻,2005年離婚後,她孤身一人在大城市漂泊,後來在親戚開的一家藥店當銷售。

2020年12月的一天,朱春麗獨自一個人在藥店看店,突然進來一男一女。

“你是不是朱春麗?”

朱春麗看他們不是什麽善茬,不敢承認。

晚上時,朱春麗的鄰居帶著上午那個男人又來找她,還帶來了一個改變朱春麗一生的消息...

她的身份信息,被一個女人盜用了30多年。

頂替朱春麗的女人帶著中間人找上門,讓朱春麗簽一份協議,原因是這個“朱春麗”被自己的工作單位,查出了身份虛假,不得已才找到真正的朱春麗。

朱春麗原本以爲是什麽新型詐騙案,直到發現自己名下的社保、醫保齊全,她才反應過來,自己的身份真的被人偷走了。

2021年3月,朱春麗選擇了報警。

報警後,警察立馬將這個人頂替者“解某”帶回警局審問,朱春麗這時候才知道,盜用自己身份的人姓“解”。

解某在盜取朱春麗的身份後,在1993年畢業,隨後在家裏的運作下進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作。

農業銀行的招聘條件是,必須是“高中生和長春市城鎮戶口”,朱春麗的身份正好能滿足這兩個條件。

圖源網絡

解某是一個農村戶口,所以解某的父親“借”了朱春麗的身份信息。

解某這次找中間人來找朱春麗,是因爲銀行內部稽查,解某身份造假的事情被揭穿,不得已才來找真正的朱春麗。

解某的父親稱,他爲了將女兒送進銀行當儲蓄員,向朱春麗的父親“借”了朱春麗的身份,解某也就代替朱春麗,前往長春市計算機職業技術學校上學。

2023年9月,朱春麗的父親在記者的詢問下,否認了解父的說法,他從來沒有將女兒的身份“借出去”過。

早在2021年3月,解某承認了她盜取了朱春麗身份,可4個月後,本來馬上要退休的解某,卻因爲懷孕被保取候審。

三年期間,朱春麗一直向公安局、金融監管局等相關部門舉報,可直到2023年案件被撤銷,這事也沒有解決。

案件陷入迷區

朱春麗向警察局詢問撤案原因,竟然是因爲“因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根據刑法撤銷了此案。

朱春麗十分悲憤,整整30年的人生,難道就這麽算了嗎?

如果當初她接到那份中專錄取通知書,人生是否還會像現在一樣,孤身一人在藥店打工,只能睡在狹小的雜物間。

而盜竊她身份的解某,卻有一份人人羨慕的工作,生活的無憂無慮,人生不應該如此不公平,更何況她是一個受害者。

至于銀行那邊,在7月份時,銀行給朱春麗的答複,解某坐在2月份時被銀行以“連續曠工”爲由解雇了。

這個回複,朱春麗不能接受,解某在銀行工作30年,爲什麽到現在才查出來?

“冒用我的身份,難道銀行只解雇就算了,銀行就沒有要承擔的責任嗎?”

言外之意,銀行是在撇清自己的失誤,如果不是銀行監管不嚴格,解某有機會冒充別人進入銀行工作嗎?

但朱春麗的疑問,銀行至今沒有給出回複,只是說她們解雇解某時,並不知道她頂替了別人的身份,僅僅是因爲多次曠工才解除的。

當然,銀行怎麽會承認自己的錯誤呢?

記者後來又向銀行打去電話,但對面的人一直在躲避這個問題,只是說,當時解某的證件齊全,信息和檔案也沒有什麽蹊跷。

2023年9月,朱春麗將這件事爆了出來。

她的一切都被這個“假朱春麗”給毀了,所以她想知道真相。

朱春麗得到記者的幫助後,立馬又去向警方詢問關于這個案件的情況。

警方回應,解某對盜用朱春麗身份的事情供認不諱,不過她沒有去朱春麗考上的職業學院,而是取得銀行職位後,自學考進了吉林省廣播電視大學。

這其實有點奇怪的,畢竟解某當時進入銀行有兩個條件,一是學曆,二是戶籍。

解父爲女兒“借用”了朱春麗的戶籍,但朱春麗的身份根本沒有高中學曆,解某又是如何先進銀行的呢?

而銀行又說解某當初用“朱春麗”的身份,是手續、證件齊全的,這一點可見銀行和解父之間,不是有人在說謊,就是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

圖源網絡

記者又在9月24日查了朱春麗信息,發現“朱春麗”馬上要退休了,社保、醫保齊全。

這些東西占了朱春麗的份額,但真正的朱春麗又無法享受這些社保。

在銀行征信信息中,朱春麗名下還有幾套房子,十幾張銀行卡。

她們去了其中三套房子處,只有一套有人住,但住戶表示不知道朱春麗、也不認識解某。

不排除住戶撒謊的可能性,因爲這些東西確實都記在朱春麗的名下。

真正的朱春麗是一個居無定所的可憐人,只有解某才有能力購買這些房産。

“盜用身份30年”事件在社會上爆出後,解某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他們是心虛了嗎?

畢竟不管當初解某是如何進入銀行的,還是她們截取了朱春麗的通知書,最倒黴的可是朱春麗本人。

每每想起自己的人生,竟然因爲別人的“盜竊”,直接轉了個大彎,這該是有多麽的怨恨。

她被耽誤的30年青春,又該誰來賠償呢?

結語

朱春麗一個人,沒有背景也沒有經濟能力,但不代表這件事就會過去。

記者和律師會一直幫助朱春麗,准備對解某本人提起民事訴訟,一旦有了新發現,對于解某“盜取身份信息”的案件,會再次立案調查。

其實這件事,不僅僅是朱春麗的個人事件了。

近些年,那些盜取別人身份的人,基本都到了要退休的年紀。

很多盜取別人身份信息的人,都在這社保事情上不得已找到原當事人,也許朱春麗這件事可以當做典型。

處理好這件“案件”,既可以增加大家對社會、政府的信任,又可以震懾那些盜竊他人身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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