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制造滅門慘案,殺死二百余人,明武宗爲何沒殺他?

縱橫五千年 2024-05-19 18:49:38

明朝正德年間,廣東的南海縣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大案!錦衣百戶梁次摅居然派出家奴、佃戶夜襲當地富戶楊端的家。他們不僅將楊端滿門殺害,“並殺其鄰居異姓男女二百余人”,總共殺死了將近三百人,之後還“焚其室廬,擄其財畜。”然而,作爲主謀的梁次摅卻並未被處死,幾年後還升官了。那麽,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呢?

一、田地起爭端

這件事發生在正德七年(1512年)三月,歸根結底是因田地起的爭端。原來,南海縣有個名叫譚觀海的人,他因犯罪被殺,留下的田産百余頃,逐漸被當地的富戶楊端侵占。譚觀海的兒子譚振非常氣憤,但又惹不起楊端,于是他索性將這些田地“投獻”給了梁次摅、戴仲朋、歐陽元、李潤成等人,其中還包括楊端的部分田産。

楊端得知此事後非常生氣,但他不敢惹梁次摅、戴仲朋等人,于是將怒火發泄在了譚振身上。楊端帶著家丁、佃戶和譚家發生了械鬥,將譚振及四名族人殺死。作爲投獻田地的獲得者歐陽元、李潤成十分生氣,就找到了梁次摅、戴仲朋。經過一番商議,身上有著官職的梁次摅居然派人制造了這場滅門慘案。雖然楊端也不是什麽好東西,但罪不至此。

二、主謀逃懲罰

慘案發生後,引起了極大地震動,就連北京的科道官員也得知此事,紛紛向皇帝上書。明武宗派給事中劉禔、刑部郎中張大麟前往廣東,與巡撫林廷選、巡按禦史高公韶一起審理此案。事情很快就查明了,梁次摅承認此事是由他計劃的。于是,審理此案的官員將案情上奏到了朝廷,由三法司進行進一步的審核。

然而,左都禦史陸完、刑部尚書張子麟在上奏皇帝時,卻說“仲明、次摅所犯,雖系從而不行,但情重律輕,難以常例處之”。也就是說,身爲主謀的梁次摅、戴仲朋卻被定義爲從犯。沒過多久,明武宗做出了裁決,梁次摅“發邊衛立功,五年還職帶俸差操”,戴仲朋“發南甯府編管”,歐陽元、李潤成被處“淩遲斬罪”,參與殺戮的家奴、佃戶被判“謀叛, 當籍沒其家”。

三、背景太厲害

那麽,主謀梁次摅、戴仲朋爲何能逃過一劫呢?原來,兩人有著深厚的背景,特別是梁次摅。梁次摅的父親名叫梁儲,于成化十四年(1478年)考中進士,是明孝宗的老師。在正德年間,官至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在朝中的地位僅次于內閣首輔楊廷和。至于戴仲朋,他也有些背景,父親戴缙官至南京工部尚書。

由于梁儲的緣故,負責審理此案的官員處處“照顧”,明武宗也得給點面子,所以才出現了這種情況。至于歐陽元、李潤成以及那些佃戶們,由于沒人“關照”,只能以身試法了。沒過幾年,梁次摅又回來做官了,並在正德十五年(1520)六月,升任署都指揮佥事。梁儲雖然做官還可以,但卻教子無方。

參考資料:1.《明史》;2.《明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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