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
你好,請問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什麽時候發放?
答複:
您好,家庭優待金發放時間從批准入伍時間開始計算,每服滿6個月義務兵役發放一次,不滿6個月按6個月發放,原則上不超過兩年。
因身體條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滿兩年義務兵役的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戰時義務兵的家庭優待金,根據實際服役時間發放。
對推後離隊的義務兵,推後離隊期間的家庭優待金按實際推後月數相應計算發放。
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由義務兵批准入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當地縣級兵役部門提供的領取人相關信息組織發放。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兵役機關每年組織一次核查,確保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