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要不要買房?

職場蛙 2024-05-04 20:49:58

買房一般是婚前討論的話題,比如還沒戀愛時買了房,這就是自己的婚前財産。即使婚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有,但婚後並沒有人計較你還房貸,因爲你的房子屬于共有財産。

即使將來感情不和、生活幸福離婚了,房子大部分屬于你,也在你個人的名下,你也不大會甚至不能立即賣房並將屬于對方的那部分折現還給對方。對方就一直會被你拖著,什麽時候還對方的這部分婚後還貸的一半,主要看你的心情。換個角色,對方婚前買房了,你則比較被動。

所以,從現實角度來看,婚前尤其戀愛前就買了房的人,占據一定的經濟利益上的優勢。尤其你去了對方老家在TA名下買了房,婚後即使一起還貸,後來分手、離婚了,但房子對方還住著或者收著房租,你很難要回自己的那部分。即使房産證上寫了雙方的名字,你同樣兌現困難,因爲對方有地利優勢。這個地利可能比你所認爲的戶口和購房資格來得要廣泛,因爲即使打官司,當地的律師、法官、法院在這種離婚官司中,會更傾向于對方。

然後,在確定了戀愛關系,到正式結婚領結婚證之間,大概也會有半年到兩三年的時長,這期間買不買房是更常見的討論話題。首先,如果瞞著對象自己悄悄去買了房,這種就是對對方不尊重,對方一般會分手,只有特別傻的才會跟你繼續談下去。

其次,對方也可能會跟你商量,在婚前你倆各買一套房産,這樣顯得公平。但是各自能出的首付有多寡,買的地段也有區別,房子大小不會一樣,用誰名下的那套作爲婚房等等,其實也是扯不清的問題。除非你倆家庭經濟實力相當,買得婚前各1套房産地段和價位都差不多,且其中一方已經有了一套結婚後可住的婚房,否則也很難談攏。

所以,很多准夫妻是商定好,一領結婚證就立即一起去買房,這就來到了我們“婚後要不要買房?”的主題。很明顯,婚後買房反而是首選,其他兩種都有更大的矛盾。其實配偶在婚前有N套房産,也不是好事,因爲婚後配偶就不願意跟你一起去買房了。

原理我說過,你也能設身處地體會出來,婚前就有多套房産的配偶,潛意識裏就會想著用你倆婚後雙方加起來的收入,來改善生活、換車、裝修、給孩子上好的輔導班、孝敬父母、旅遊等等吃光用光,TA房子多,自然沒有動力去買下一套房子,那是TA的N+1套房産,卻是你在當地的首套房。這裏引申出來的就是跟當地人結婚的難點,本地人通常房産多,即使在TA父母的名下,你也容易婚後成了幫TA打長工的人。不管對方是否人品好壞,這是人性,很難改變,你房子多了後你也沒有動力婚後再去買房。

總之,婚後要不要去買房,實際上主要是看配偶也就是你的隊友的意見,而不是我幽哥的建議。你一定要問,我當然建議你先買婚後的第一套房産,因爲首套房是我們職業經理人作爲有産者的第一步,也是職業經理人給自己托底的硬件依據。接著第二套作爲投資用的,你得仔細評估投資收益,因爲目前房價處于下行期,房子並不是最好的投資標的。

當然,每個人的情況千差萬別,我們今天來看下這位星友的婚後買房情況。

“幽哥我想問一下,就是我和我老公現在的話是想買房,”

你的話語描述很對,婚後買房的主語應該是兩個人,你寫的想買房的主體是你和你老公,這個描述正確。很多人婚後動不動還是將“我”作爲家庭重大決策的單個或者全部主體,這是不對的,不利于婚姻穩定,也錯誤估計了形勢。

“目前我們這邊的話房價的話16,000,如果買七八十平方的話,可能首付要付40多萬。”

房價1萬6每平,很多城市目前在這個價格水平,但至少可以判斷出你所處的非一線城市,也不是強二線或者新一線,所以在2024年的當下,你們城市的房價還是在下跌階段,此時不適合投遞房産。

如果你倆名下已經有房了,我並不建議你們再買下一套。因爲增值空間有限,且還可能有不小的下跌空間。

如果是你的首套房,則可以買了,也相對到了房價較低的時候,盡管可能不是最低。但第一套房是戰略。

“目前的話我自己大概有10多萬【大部分都放在理財産品裏面】,如果加上我父母這邊的話也能湊一點,那可能就是能湊20萬。”

理財當下容易被套,確實還不如趁著房價相對較低時入手房産。好在首付也不多,你老公再准備一點,也就夠了。

“我老公家的話,他姐姐是做生意的,可能也能湊個10多萬 ,但是他可能也不好意思跟他姐姐借,但是他又想買房,”

不會的,他真想買,肯定好意思問姐姐借,姐姐做老板的,不缺這點。如果他不借,則說明他婚前有多套房産,婚房也是他名下的,他不願意跟你一起買共有房産。沒有什麽好意思不好意思的,這又不是問路人借錢不好意思。

“那我想說,因爲他也不跟我說他有多少存款嘛,”

那不應該,他應該告訴你,或者你要問他有多少存款。你倆是夫妻,婚後財産和收入是共有的,你有權力和權利去問,法律和道德都允許的。你自己不使用你的權利,那是不正常也不對的。

“那我這10來萬要不要跟他說,我擔心我跟他說了,到時候他可能想讓我出大頭,但是我又不跟他說吧,我又怕他說一直不買”

你先說你有5萬,試試看,看他的反應,順便問下買房他願意出多少,有多少積蓄,能借多少。

你倆這不是夫妻行爲了,你倆是陌生人領了結婚證書偶爾做做愛。

“幽哥幫忙看看我要不要怎麽做才能推動我老公趕緊湊夠那一半首付。”

情況不明,包括你老公的婚前房産,你的婚前房産,婚房在誰名下,以及你倆各自的收入、存款等。甚至你老公真實的購房意願也存疑。

我覺得你倆還得加強感情,或者先生個娃吧,否則這愛情和婚姻都不保,別說買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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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蛙

簡介:開發中國職場第三條道路(求職、職業規劃、財務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