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拒絕離職,稱公司擺滿鍾馗像逼其辭職,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博弈將如何上演?

經典案例解說 2024-04-18 19:49:09

近日,上海一女子發布視頻,自稱遭遇職場霸淩:辦公桌被同事擺滿鍾馗圖像,疑因公司對其不滿,想逼迫她離職!

據了解,視頻發布者爲80後寶媽戴女士,她表示,自己在該公司工作已有2年7個月。2023年12月1日,公司突然將其移出所有工作群聊,且不給她安排工作,讓她無法繼續履行原有的工作職責,戴女士說,老板告訴她:不跟你解除勞動關系,就讓你坐在那裏。

戴女士稱,工資比上個月少發2000元,公司還指使其他同事對她進行騷擾,故意找茬滋事,給她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壓力。

目前,戴女士已經申請勞動仲裁。

3月2日,涉事公司則回應,稱戴女士在公司不上班,每天來了就坐在那喝茶,訂單來了全部推走,還經常拿手機拍其他員工上班,在公司與他人發生糾紛,目的是想讓老板主動辭退她,好拿到賠償。公司會在3月4日出具辭退證明。

關于她發布的視頻,公司稱已通過法務在走法律訴訟的程序。

01、本案的爭議焦點是什麽?

(1)公司單方面降薪、將員工移出工作群、以及後期單方辭退員工的行爲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

(2)公司是否需要向戴女士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戴女士同事對其進行騷擾,故意找茬滋事的行爲是否構成侵權?

02、公司的做法是否侵害了戴女士的合法權益?

(1)首先,關于戴女士所述公司將戴女士移出工作群、不安排工作、降薪行爲、指使其他員工進行騷擾的行爲是否侵害了戴女士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第三十五條規定降薪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需要以書面形式與員工協商一致。

結合本案,若戴女士所述公司的行爲屬實,在雙方未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公司將員工移出所有工作群聊,且不安排工作,讓員工無法繼續履行原有的工作職責屬于公司未向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此外,公司單方降薪行爲若無規章制度作爲依據,屬于公司未按約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03、戴女士同事擺鍾馗像的做法是否涉嫌尋釁滋事?如果戴女士起訴她將面臨什麽法律後果?

根據《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准的規定(一)》第三十七條部分條款規定,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産、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屬于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應予立案追訴。

本案中,公司同事對戴女士進行騷擾,故意找茬滋事,擺放鍾馗像對戴女士進行無故無理侮辱、恐嚇,已經嚴重影響戴女士的正常工作、生産、生活,其同事已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

此外,對戴女士進行騷擾,故意找茬滋事員工也涉嫌侵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如果達到相關標准和情節,還可能構成侮辱罪、誹謗罪。若存在辱罵、誹謗等過激言語,涉嫌侵害名譽權,在名譽權受到侵害時,受害人可以報警要求公安機關對其行政處罰,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若造成精神損害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04、戴女士申請的勞動仲裁能否得到支持?

若戴女士所述情況屬實,即公司存在將戴女士移出群聊、不安排工作、單方降薪、指使其他同事對其進行騷擾,故意找茬滋事等行爲。公司的行爲已涉嫌違反《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嚴重影響甚至破壞了勞動者的工作環境,應當視爲公司未依法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勞動者存在過失行爲時,公司需承擔舉證責任。(1)在公司不能證明戴女士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時,或者公司並未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作爲單方降薪、單方辭退員工的處罰依據,則公司的行爲于法無據,公司需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若公司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公司能夠證明戴女士消極怠工的行爲屬于未依法履行勞動義務,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則戴女士的勞動仲裁請求很可能不會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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