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請62歲保姆,上班第一天,保姆就扭傷腰椎,向老太索賠8.8萬!法院如何判決?

經典案例解說 2024-05-20 21:07:54

李阿姨年事已高,丈夫病重,家中急需一位能夠幫忙照料的保姆。在她的請求下,家政公司向她推薦了一位名叫紅阿姨的保姆,雖然紅阿姨的年紀也不小,但據說經驗豐富。

紅阿姨到來的那天,給李阿姨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似乎是一個溫和而勤勞的人,于是李阿姨決定聘請她。

不幸的是,紅阿姨在上班的第一天就遭遇了意外。在幫助李阿姨翻身丈夫時,紅阿姨突然感到腰部劇痛,無法繼續工作。

李阿姨見狀,立即采取措施,將紅阿姨送往醫院進行治療。經過檢查,醫生診斷出紅阿姨腰椎骨折,需要一段時間的治療和休養。

出院後,紅阿姨向李阿姨提出了8.8萬元的高額賠償要求。這讓李阿姨感到非常震驚,因爲她認爲自己已經盡到了應有的照顧和救治義務。

在拒絕支付賠償金後,李阿姨開始對紅阿姨的背景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紅阿姨實際上已經67歲,並且之前就有患病的情況。

面對這一發現,李阿姨感到自己被欺騙了。她認爲,紅阿姨隱瞞了自己的真實年齡和健康狀況,這不僅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且還給李阿姨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

因此,當紅阿姨將她告上法庭時,李阿姨決定捍衛自己的權利,揭露紅阿姨的真相,並在法庭上進行辯護。

1、雇主有義務確保雇員的安全嗎?法律依據是什麽?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2、如果李阿姨沒辦法證明自己已經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是否就意味著需要賠償8.8萬元?

的確如此,因爲雇主系有義務保障雇員在雇傭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雙方承擔責任的比例範圍需要法院綜合案件情況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來認定。在本案中,雖然紅阿姨是第一天上班,但是已經和李阿姨形成了勞務關系,所以李阿姨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紅阿姨隱瞞自身真實的情況是否構成違反合約?需要承擔什麽責任?

紅阿姨隱瞞年齡和病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雇主對選任雇員形成錯誤認識,紅阿姨明知自己年齡較大、存在舊疾,仍前往雇主家中從事護理工作,屬于自冒風險。紅阿姨有一定過錯,是紅阿姨承擔責任的考量因素之一。

4、如果李阿姨和紅阿姨之間沒有簽訂合約責任又如何讓劃分?

李阿姨和紅阿姨之間如果沒有簽訂合約,但實際構成勞務關系的話,那麽李阿姨也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的比例還是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來認定。

5、本案啓示?

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聘請保姆,可以通過家政服務公司,直接與家政服務公司建立合同關系,也可以通過中介公司來找。因爲中介公司有義務告知雇主保姆的身份信息,並提供健康證。此外,雇主還可以給保姆購買保險,這樣一旦出事,保險公司會承擔責任。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