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想分倆娃26萬元壓歲錢?孩子的錢能隨便分割嗎?

經典案例解說 2024-03-18 20:10:37

每逢過年小孩子們最開心的就是拿到壓歲錢,部分父母會將壓歲錢開戶存進銀行,那麽,壓歲錢應該歸誰所有呢?如果父母離婚,這筆款項能否被分割?

2007年,蔡某和王某在重慶市江北區登記結婚,並在婚後育有兩個兒子。剛開始,夫妻倆的感情十分融洽,生活過得幸福美滿。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在孩子教育等家庭問題上的分歧愈發明顯,夫妻間的感情也逐漸出現了裂痕。

2020年初,兩人因教育方式和觀念的不同再次發生激烈的爭執,爭執過後,王某帶兩個孩子離開與蔡某共同居住處,這之後王某及兩個孩子一直與王某父母共同生活。同年4月、7月,王某、蔡某曾分別起訴過離婚,均被駁回。

分居四百多天後,蔡某將王某起訴至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産及兩個孩子名下相應銀行存款,其中兩個孩子名下的存款屬于二人成長過程中接受他人贈與所得,共計26萬余元。

1、本案的爭議焦點是什麽?

(1)“壓歲錢”是否屬于被監護人的財産;

(2)監護人能否分割該財産。

2、監護人是否有權支配被監護人的財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35條的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爲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産。在本案中,夫妻雙方均不能以監護人的身份要求分割屬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産,只能由法定監護人代爲管理。

3、壓歲錢是否屬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産?

“壓歲錢”系長輩對晚輩的財産性贈予,雖然兩個孩子爲未成年人,但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該財産屬于被監護人。

4、本案啓示?

父母離婚後依然作爲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應充分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擅自處分未成年人的財産。另外父母在借壓歲錢這個契機,我們可以引導孩子形成對財産支配權的理解以及正確的消費觀念、理財意識。

【後續】:

法院認爲,當事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蔡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蔡某與王某的夫妻共同財産由二人平均分割,但對蔡某要求分割兩個孩子名下存款的請求不予支持。

0 阅读:26